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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新紮師姐在警署內與「師兄」過從甚密,被上司告誡後被調職,結果出現抑鬱及焦慮徵狀,並四度到萬寧3間分店偷竊共29件護膚品,總值1.3萬元。已被革職的新紮師姐昨承認4項盜竊罪,辯方稱被告曾有輕生念頭,裁判官聞言即稱:「你係差人嚟㗎嘛,咁容易想死,點用生命保護人哋?」新紮師姐獲准保釋,本月28日判刑。
被告李慧玲(22歲)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9日,在青衣、旺角及九龍灣3間萬寧分店犯案。辯方求情指,被告中六畢業後曾修讀毅進課程及工作,案發前加入警隊約一年,工作報告顯示被告有承擔、有紀律及有熱誠,惟現在其警察夢已幻滅,希望改為從事寵物訓練的工作。
官:聽到我都想死
辯方又指,被告在警署大受男同事歡迎,並與跟進其工作的師兄關係過於親近,遭上司告誡要與師兄保持距離,及後被告遭調往處理內部工作,令她感到被孤立,無處申訴。
辯方指被告患有抑鬱及焦慮症,案發後試過割脈,亦曾想跳樓自殺。辯方強調「人誰無過」,被告只是因病犯案,要求輕判。
裁判官吳蕙芳勸被告要「對得住家人,量力而為」,並稱「你廿幾歲話想死,我聽到我都想死」,最後同意給她機會,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才判刑,但明言仍有可能判監。
案情指,被告有三次犯案時被閉路電視拍到將物品放入自攜袋,不付款離開。警方於3月15日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犯案,警方在其家中起回21件約值1萬元的失物。
案件編號:KCCC1248/18
■記者羅日昇、梁偉強
被告李慧玲(22歲)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9日,在青衣、旺角及九龍灣3間萬寧分店犯案。辯方求情指,被告中六畢業後曾修讀毅進課程及工作,案發前加入警隊約一年,工作報告顯示被告有承擔、有紀律及有熱誠,惟現在其警察夢已幻滅,希望改為從事寵物訓練的工作。
官:聽到我都想死
辯方又指,被告在警署大受男同事歡迎,並與跟進其工作的師兄關係過於親近,遭上司告誡要與師兄保持距離,及後被告遭調往處理內部工作,令她感到被孤立,無處申訴。
辯方指被告患有抑鬱及焦慮症,案發後試過割脈,亦曾想跳樓自殺。辯方強調「人誰無過」,被告只是因病犯案,要求輕判。
裁判官吳蕙芳勸被告要「對得住家人,量力而為」,並稱「你廿幾歲話想死,我聽到我都想死」,最後同意給她機會,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才判刑,但明言仍有可能判監。
案情指,被告有三次犯案時被閉路電視拍到將物品放入自攜袋,不付款離開。警方於3月15日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犯案,警方在其家中起回21件約值1萬元的失物。
案件編號:KCCC1248/18
■記者羅日昇、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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