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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份證都被遣返唐琳玲冇居留權冇得揀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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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07日 06:35
2018年06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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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奇女士唐琳玲因在高院內拍照被判藐視法庭罪成判監7天,她審訊期間曾在庭上表示自己擁有香港身份證,卻於6月4日晚被遣返內地,引發網民熱議,質疑當局何以能把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遣返」內地。消息人士解釋唐女遭「遣返」,是因為她持有的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故她沒香港永久居留權,據悉今次她是持《商務簽注》來港聽審的,但她在候審及被扣押期間《商務簽注》卻已過期,無權再留港,當局遂經羅湖把她遣返內地。不過「遣返」的嚴重性遠不及「遞解」,故預料唐女日後仍有機會獲准再次來港。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現時由內地或外國來香港工作、讀書又或是做外傭,都可能會獲發「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持有這種身份證不代表有香港居留權,一旦持有人犯事或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即有被遣返原居地的可能。反過來說,一名香港永久居民持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背面則印有字樣,列明「本證持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字句,所以當局是不能把香港永久居民「遣返」或「遞解」返內地或其他國家。
消息稱,唐琳玲疑是持內地公安機關發出的《商務簽注》來港,持《商務簽注》來港,《商務簽注》有效期由三個月至一年不等,持有人可以一次或多次進出香港,但每次入境香港最多只可留港七天。但由於唐女來港聽審期間被檢控及遭扣押多天,故她的《商務簽注》日前已經過期,當局遂於6月4日(她坐滿7天監)後把她遣返內地。
她的工作履歷及英文水平也受到外界質疑,因她曾自稱在中鐵建國際投資部任副總裁,但中鐵建發言人卻否認唐琳玲是該公司員工。此外她在庭上聲稱曾在澳洲悉尼大學修讀財經碩士及畢業,但她卻曾聽錯法官的英語說話,誤會「speak up(說大聲點)」為「stand up(站起來)」的意思,有大律師實習生在庭上亦曾指聽不懂唐琳玲說的英語。
不過《蘋果》向澳洲悉尼大學電郵查詢後獲回覆,證實一名叫Tang Lin Ling的女子確實於2012年於該校畢業並獲得商業碩士學位,換言之唐女的碩士資格相信是真實的。
但唐女的「中鐵建投資部任副總裁」履歷,至今仍被質疑是假的,因中鐵建發言人否認唐女是該公司的僱員,並強調該公司沒有「投資部」這部門。
另外卡片上唐女的電郵地址以crccintl.com作結,這與中鐵建集團職員一般使用的電郵地址(以crcc.cn作結)不同。另外若透過互聯網查詢http://www.crccintl.com網站的資料時,會發現該網站名的登記人、聯絡人及技術聯絡人,竟全都是同一名叫Tang Lin Ling的人,即懷疑是唐琳玲,同樣有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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