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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客3,500萬冚債爛賭師爺累兩老闆破產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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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07日 10:34
2018年06月07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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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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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曾因串謀詐騙被判囚的男子隱瞞案底,獲律師行聘用擔任師爺,但他主理物業買賣時再次犯案,詐騙67名客人逾3,500萬元,其間以客人存放在律師樓的錢「數冚數」隱瞞,計劃持續3年後爆煲。受害客戶損失共1,000萬元,當中有人買樓交易告吹,有人無法退休,律師行老闆被除牌兼破產。師爺昨在高等法院認罪,聲稱被捕後感到「解脫」,今日判刑。
犯案3年 稱一時貪念
被告莊鴻石(55歲)承認三項欺詐罪,案發時為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的職員,月入4至5萬元。被告曾假扮清拆物業住客騙政府遷拆賠償,2007年因串謀詐騙被判監4個月。辯方指律師行聘用被告時不知道其案底。
辯方指被告欠下140至150萬元賭債,開始犯案後便泥足深陷,被捕後感到「解脫」。辯方稱部份客戶最終沒損失,但引來法官張慧玲炮轟,稱這只因被告不想被捕,拿其他客戶的錢去補數。對於辯方指被告只是一時貪念,張官狠批控罪橫跨3年,怎會是「一時貪念」?
張官稱可以想像受害人多麼徬徨,有人因本案不能退休,不能送子女到外國讀書,有人因壓力要求醫。而律師行兩名老闆失去專業資格,公司被接管,二人更被追債至破產。全案涉款3,500萬元,控方指,經數冚數及律師行清盤所得賠償,部份客戶仍損失1,000萬元。
案發於2013年至2016年間,被告在處理客人的買樓定金、印花稅等支票時犯案。2016年8月22日,有客人要求律師行還錢,律師行才發現事件。被告被捕後稱會叫客人不要填上支票收款人,然後影印支票,在副本上填上律師行名字,扮作替客人填上收款人身份,但實情是被告在收款人一欄填上自己名字,私吞款項。被告循環數冚數,最後未能支付其中一客人的錢而令事件爆煲。案件編號:HCCC47/18
■採訪歐陽聯發、撰文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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