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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撰求情信「愧對患癌雙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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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05日 12:00
2018年06月05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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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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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案中5名被告依次是梁頌恆(31歲)、游蕙禎(27歲)、楊禮康(25歲)、鍾雪瑩(26歲)和張子龍(30歲),最終僅得梁及張提出上訴,其餘3人即時服刑。
游蕙禎昨晨在九龍城法院等候開庭時一臉倦容,不時閉目休息。她上月初裁決時沒有求情,代表她的大律師郭憬憲稱她經過數周反思後親自撰寫求情信,另呈上中史教師及朋友的兩封求情信。辯方指游再犯機會是零,希望裁判官索取游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fb指不改變初衷
郭念出游整封求情信,她在信中反思犯案是捍衞自己的理念,還是純粹一己之私,發現沒有從他人的立場去考慮自己所為,亦發現身為獨生女的自己從沒以同等重要性看待「生我育我」的雙親。游指宣誓案後雙親被牽連,部份記者跟蹤騷擾雙親,外界不斷以「畜牲」稱呼她,令她深感歉疚。
游蕙禎更指其父2011年確診鼻咽癌,癌細胞後來轉移至肺部,前年檢查仍發現肺部有癌細胞。他日漸消瘦,需接受漫長治療。母親也身體欠佳,2012年發現大腸有癌細胞。游知道可與雙親相處的日子「一直在倒數着」。由於早知有可能被判監,她前日與雙親提早慶祝父親節,兩老難掩憂傷神色,令她驚覺自己的固執及堅持理念的時候,對兩老造成無數傷害及委屈,希望將來有時間再陪伴他們,做個孝順女。
游亦指自己被褫奪議員資格,連累前助理頓失生計,認為自己對他們是責無旁貸,望裁判官能輕判他們。游的中史科教師讚她不平則鳴,急公好義。
裁判官王詩麗對於游的家人患病表示理解及同情,但本案涉及暴力元素,家庭背景不是有效的求情因素,且游僅就案件令家人受影響而感到歉意,而不是對所犯罪行感歉意,判監是唯一選擇,故不考慮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
游原提出保釋等候上訴,其後放棄上訴。對於游放棄上訴,「戰友」梁頌恆在庭外回應表示,無論一個人思想有多進步,行為有多勇猛,但作為人也有其家庭成員的身份,游需要對家庭負責,照顧健康有問題的家人。問及會否擔心游從此退出社運界,梁表示不擔心,相信游處理家事後「會返嚟」。
游昨下午上囚車前在facebook貼上戰國時期愛國詩人屈原《離騷》自勉,強調自己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改變初衷。
案件編號:KCCC2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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