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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控告家族基金信託人匯豐國際信託失職,要求撤換信託人,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匯豐信託在開案陳詞中否認偏袒家族其中三子,「我們不屬於任何人的陣營,非偏袒羅嘉瑞或任何陣營」,又指羅老太發出不尋常指示,似乎不理解指示的後果,並曾表達擔心匯豐偷走基金所有錢,公司擔心她受人誤導。
記者:勞東來
原告指控匯豐信託拒遵從指示,包括增購鷹君股份以防三子羅嘉瑞奪去鷹君控制權。辯方御用大律師Paul Girolami昨說,看到羅家內訌,年近99歲的羅老太須在傳媒焦點下作供,不免傷感。
老太突要求決策增投票機制
他指羅老太認為自己對信託有控制權,意圖行使權力使家族回歸和諧,補償一些子女同時懲罰另一些子女。他理解母親有時會認為有權這樣做,問題是被告作為受託人是否必須遵從。
大狀指羅老夫婦成立信託34年來,被告一直本着專業態度與羅氏家族維繫關係。爭議於2016年初戲劇性展開,羅老太向被告發信下達指示,要求信託的決策過程增設投票機制,對權益分配有深遠影響。由於事出突然,指示性質和詳細程度均不尋常,羅老太又無足夠解釋,被告謹慎起見向羅老太和各子女了解情況。
被告稱與羅老太會面不下20次,溝通後感羅老太似不明白其指示的後果,有其他信託受益人也認為她不理解,包括羅嘉瑞關注這點。羅老太其後再發指示,要求取回所有資產,更表示擔心匯豐偷走基金所有錢。被告認為羅老太指示的實際效果,如同取消她和先夫成立的信託,憂慮她受人誤導。
大狀指被告跟進事件半年仍沒重大進展,羅老太或因被告未有即時服從指示,心生憤怒,認為被告偏袒家族其中一個陣營。被告考慮後決定拋磚引玉,於前年6月提出重組信託基金方案,希望成為討論起點,不過同年12月羅老太已興訟,進一步商討受阻。
原告完成開案陳詞後未有傳召證人,緊接由被告陳詞,據了解此安排由被告一方提出。羅老太是原告首位證人,鑑於她年事已高,與訟雙方同意減少她的作供時間。辯方今續陳詞。
案件編號:HCA3246/16、HCA355/18
記者:勞東來
原告指控匯豐信託拒遵從指示,包括增購鷹君股份以防三子羅嘉瑞奪去鷹君控制權。辯方御用大律師Paul Girolami昨說,看到羅家內訌,年近99歲的羅老太須在傳媒焦點下作供,不免傷感。
老太突要求決策增投票機制
他指羅老太認為自己對信託有控制權,意圖行使權力使家族回歸和諧,補償一些子女同時懲罰另一些子女。他理解母親有時會認為有權這樣做,問題是被告作為受託人是否必須遵從。
大狀指羅老夫婦成立信託34年來,被告一直本着專業態度與羅氏家族維繫關係。爭議於2016年初戲劇性展開,羅老太向被告發信下達指示,要求信託的決策過程增設投票機制,對權益分配有深遠影響。由於事出突然,指示性質和詳細程度均不尋常,羅老太又無足夠解釋,被告謹慎起見向羅老太和各子女了解情況。
被告稱與羅老太會面不下20次,溝通後感羅老太似不明白其指示的後果,有其他信託受益人也認為她不理解,包括羅嘉瑞關注這點。羅老太其後再發指示,要求取回所有資產,更表示擔心匯豐偷走基金所有錢。被告認為羅老太指示的實際效果,如同取消她和先夫成立的信託,憂慮她受人誤導。
大狀指被告跟進事件半年仍沒重大進展,羅老太或因被告未有即時服從指示,心生憤怒,認為被告偏袒家族其中一個陣營。被告考慮後決定拋磚引玉,於前年6月提出重組信託基金方案,希望成為討論起點,不過同年12月羅老太已興訟,進一步商討受阻。
原告完成開案陳詞後未有傳召證人,緊接由被告陳詞,據了解此安排由被告一方提出。羅老太是原告首位證人,鑑於她年事已高,與訟雙方同意減少她的作供時間。辯方今續陳詞。
案件編號:HCA3246/16、HCA3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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