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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無規定單車公司買保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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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29日 06:35
2018年05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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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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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共享單車的奪命車禍曾在內地發生,由於當地有保險公司承保,均能獲得賠償。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香港沒有法例明文規定共享單車公司必須為使用者購買保險,事主或其家屬只能透過第三者責任保險向撞傷事主的一方索償,建議巿民應自行購買意外保險,更有保障。


內地ofo最高賠62萬

共享單車近年打入內地,去年曾發生嚴重車禍,當中包括今次出事ofo單車。去年3月,上海一名11歲男童在上海擅自解鎖騎ofo單車逆行,最終遭巴士輾斃,法院其後判處由保險公司向男童家屬賠償55萬人民幣(約68萬元),但家屬以管理不善為由向ofo申索逾761萬人民幣(約947萬元),案件尚在審理中。


根據內地共享單車ofo及摩拜單車服務條款,正常使用單車期間遇上車禍導致殘廢或身故,可以索賠,ofo最高賠償額為50萬人民幣(約62萬元),摩拜則為1萬人民幣(約12,000元)。若透過支付寶付款,支付寶會為事主額外購買騎行意外險,最高賠償金額為50萬人民幣,條文明列在服務平台中。


不過,本港ofo手機程式未見相關賠償條款,《蘋果》電郵有關公司查詢,截稿前未有回覆。


■記者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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