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物業遍佈九龍及新界,單在九龍城已有逾20個物業的已故樓王馬樹頭,其遺產執行人日前入稟高院,向馬的10名後人追討逾37個物業、近千萬債款,以及原屬地主名下的股份,估計涉款最少4億元。
入稟人分別為麥宗永及Patrick Cowley,兩人以馬樹頭的遺產管理人的身分,向10人追討物業及財產,包括梁惠芳、馬瓊珠、馬榮廣(譯音)、馬榮輝、馬榮忠(譯音)、馬榮昌、馬榮基、馬榮富(譯音)、馬瓊寶(譯音)、馬榮豐,大都居於九龍城嘉林邊道格蘭大廈。
記者昨曾到梁惠芳居住的單位查詢,只見一名年逾60歲的婆婆回應道﹕「唔想講咁多,唔想唱衰人哋!」她拒絕透露與馬樹頭的關係及自己的身分。
未透露入稟原因
兩名遺產執行人在入稟狀中要求獲得高院指示,以決定應否向上述10名被告追討全屬死者馬樹頭所有的財產,但未有交代馬樹頭何時去世及入稟的原因等。
入稟狀詳列要追討財產的詳情,其中包括馬與部分被告聯名的物業、於2003年7月轉到部分被告名下的物業、由部分被告持有的物業,以及由金馬資源有限公司、富宅投資有限公司、好時88有限公司、福康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物業。
另外,原訴人亦向部分被告追討他們持有上述4間公司的股份,並向第10被告馬榮豐追討逾期拖欠福康集團有限公司969萬元。
入稟狀又指出,單是涉案的物業已逾37項(詳見右表),其中有超過20個物業位於九龍城區,包括與馬樹頭姓名雷同的「馬樹大廈」及「馬樹閣」、太子道西現約值5000萬元的351號地皮等。資料顯示,涉案的賈炳達道兩單位,已剛售予專收購舊樓的田生集團。
【入稟編號﹕HCMP35/11】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