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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前總裁受賄囚11年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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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25日 13:35
2018年05月25日 13: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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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前總裁王銀成(圖)受賄案,昨於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王被判監11年,並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5萬港元),王銀成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
涉貪1,086萬元
案情透露,2006年至2016年期間,王銀成擔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黨委書記、總裁、中國人民保險集團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務,利用職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子女就業等提供幫助,並直接或通過其近親,非法收受財物,折合逾870萬元(約1,086萬港元)。
判決書指,王銀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但考慮到王銀成被捕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份受賄犯罪案情;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從輕處罰理據,遂以受賄罪判處王銀成有期徒刑11年,處罰100萬元;對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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