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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偷拍裙底案】休班警員涉在港鐵站內扶手電梯「行蠱惑」,將偷拍器放在鞋面,多番將腳伸前偷拍少女裙底春光。有便衣警發現其怪行及鞋面偷拍器後,在港鐵站外將他拘捕,並在對方自揭警員身份後,表明會公事公辦。休班警否認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被捕後自揭警員身份
34歲被告英裕泰被控去年1月21日在港鐵旺角站近E出口向上的扶手電梯犯案。便衣高級警員朱振文(譯音)昨供稱,當日他與兩同袍在旺角站內巡邏,發現被告拿着手機,望着扶手電梯,突急步上電梯,他認為被告可疑遂尾隨。其後朱看到被告對上兩級電梯是穿短裙的17歲事主X,對上一級則是X男友。朱發現被告不時將右腳踏前一級,波鞋尖向上或向左右移動,波鞋剛巧在X男友褲襠下。朱繼續觀察,發現被告右腳波鞋鞋舌及鞋帶間有塊黑色一吋乘三吋大懷疑偷拍攝錄器,又不時將右腳伸至X裙底後方。當X與男友抵達西洋菜南街及山東街交界時,被告折返港鐵站。朱將偷拍一事告訴X,並在永隆銀行對開截停被告。被告起初想離開及反抗,終被他及市民合力制服。
被告接受警誡時垂頭不發一言,被帶返旺角站警務室外才對朱說他是警員,駐守「西水(水警西分區)」。朱表明會公事公辦,並撿走被告手機及波鞋上的懷疑偷拍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203/18
■記者戴國輝
被捕後自揭警員身份
34歲被告英裕泰被控去年1月21日在港鐵旺角站近E出口向上的扶手電梯犯案。便衣高級警員朱振文(譯音)昨供稱,當日他與兩同袍在旺角站內巡邏,發現被告拿着手機,望着扶手電梯,突急步上電梯,他認為被告可疑遂尾隨。其後朱看到被告對上兩級電梯是穿短裙的17歲事主X,對上一級則是X男友。朱發現被告不時將右腳踏前一級,波鞋尖向上或向左右移動,波鞋剛巧在X男友褲襠下。朱繼續觀察,發現被告右腳波鞋鞋舌及鞋帶間有塊黑色一吋乘三吋大懷疑偷拍攝錄器,又不時將右腳伸至X裙底後方。當X與男友抵達西洋菜南街及山東街交界時,被告折返港鐵站。朱將偷拍一事告訴X,並在永隆銀行對開截停被告。被告起初想離開及反抗,終被他及市民合力制服。
被告接受警誡時垂頭不發一言,被帶返旺角站警務室外才對朱說他是警員,駐守「西水(水警西分區)」。朱表明會公事公辦,並撿走被告手機及波鞋上的懷疑偷拍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203/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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