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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與「美國隊長」案合併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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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9日 12:52
2018年05月19日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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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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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對於針對梁天琦及另兩名被告的第三項暴動罪未有裁決,控方表示未決定會否重審,但若重審,傾向與已分案處理的兩被告一同審訊。有大律師解釋,重審不一定要由原審法官彭寶琴處理,但因彭官較了解案中證供,交由她處理的機會較大。假若案件重新排期,或需大半年才能重審,只要被告有保釋,不會造成不公平。
同案兩名被告「美國隊長」容偉業(33歲)及袁智駒(26歲)獲分案處理,二人的案件已排期今年11月8日審訊,由高院法官黃崇厚審理。
主控官郭棟明昨在庭上表示,若繼續檢控,傾向與容、袁的案合併。但郭在庭外指,是否重審「一定要商量,唔可以倉促咁去決定」。
倘重審料須7個月後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在庭外稱,當然希望不用重審,但若控方堅持,辯方不能反對,除非控方第二次審訊之後仍沒結果,但再提出檢控,才有理據反對。
大律師潘展平接受查詢時稱,他估計重審與容、袁案合併的機會較大,而由於彭官對案中證據較熟悉,合併後交由她處理的機會較高,而基於應善用資源,將案件交由彭官及黃官各自處理的機會則較微。若遷就各方律師檔期後要再排期,潘相信要7至8個月後才能重審。
大律師譚俊傑接受訪問時稱,只要候審被告獲保釋,便不會造成不公,而本案主要依靠錄影片段證據,即使證人記憶減弱,也不會減弱案中整體證據。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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