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近年立法會甚至特首選舉,候選人均利用互聯網及社交媒體作宣傳,不少網民均會在網上轉發有關消息或選舉廣告,但按目前選舉條例,有關做法可能在未獲授權下增加候選人選舉開支,令網民誤墮法網。
羅健熙諷:唔通食飯都申報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局方決定接納公眾意見,就互聯網選舉廣告加入豁免條文,免除第三者發表意見而引來的刑責。
按照現行法例,網民於互聯網評論個別候選人、更換頭像等,或會被視為發佈選舉廣告,構成非法招致選舉開支的行為。
政制局指,諮詢過公眾人士、政黨和大律師公會的意見後,九成多意見均認為,要就互聯網(包括社交媒體)發佈選舉廣告規管加入針對性豁免,基於壓倒性的支持,當局決定免除第三者承擔因在互聯網(包括社交媒體)發佈選舉廣告而涉及電費或上網費所導致的刑責,而第三者定義是指候選人團隊,或選舉代理人以外的人。
民主黨副主席羅健熙指,過去將第三者分享選舉廣告視為選舉開支其實非常無稽。他指目前的處理的確比較合理,但就社交媒體的應用,當局仍然有改善的空間,例如候選人所有帖文都需要申報,被視為選舉開支,「唔通我食飯吹水,都係選舉廣告都要申報咩?」他認為政府下一步要處理有關問題,「政策唔可以太落後」。
■記者陳嘉裕
羅健熙諷:唔通食飯都申報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局方決定接納公眾意見,就互聯網選舉廣告加入豁免條文,免除第三者發表意見而引來的刑責。
按照現行法例,網民於互聯網評論個別候選人、更換頭像等,或會被視為發佈選舉廣告,構成非法招致選舉開支的行為。
政制局指,諮詢過公眾人士、政黨和大律師公會的意見後,九成多意見均認為,要就互聯網(包括社交媒體)發佈選舉廣告規管加入針對性豁免,基於壓倒性的支持,當局決定免除第三者承擔因在互聯網(包括社交媒體)發佈選舉廣告而涉及電費或上網費所導致的刑責,而第三者定義是指候選人團隊,或選舉代理人以外的人。
民主黨副主席羅健熙指,過去將第三者分享選舉廣告視為選舉開支其實非常無稽。他指目前的處理的確比較合理,但就社交媒體的應用,當局仍然有改善的空間,例如候選人所有帖文都需要申報,被視為選舉開支,「唔通我食飯吹水,都係選舉廣告都要申報咩?」他認為政府下一步要處理有關問題,「政策唔可以太落後」。
■記者陳嘉裕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