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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退休懲教署職員涉嫌多番性侵青春期親女,起初揸胸和撫摸陰部,繼而強迫手淫和口交,在女兒大腿間磨擦陽具,最終強姦女兒,時間橫跨5年。父親否認非禮和強姦等5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案情指,女兒2013年被姦後曾告訴母親遭非禮,但母親吩咐她守秘密,不要報警;前年她再向老師和同學透露遭強姦,去年初警方才接報介入。
記者︰勞東來
現年60歲的被告T否認3項非禮、1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和1項強姦罪。控方昨宣讀開案陳詞,指由於辯方不同意事主X是受害人,故稱為投訴人。X現年19歲,母親是被告的女朋友,在香港和內地均沒註冊結婚,而被告現時另有妻子。X母女居於深圳,被告2011年退休前每周北上相聚,退休後搬往深圳同居。
控方指首四次侵犯皆發生於X的深圳家中。案件始於2008年奧運期間,X當時9歲,某日被告抱X時用力「揸」和摸她剛開始發育的胸部,並伸手入她的衣服捽其乳頭,接着叫X脫光摸她的陰部。同年9至10月某日,被告捉緊X的手為他手淫。
向教師透露被姦 警方介入
2009年某日,被告叫10歲的X面向上躺在床上,夾緊雙腿,他則伏在X身上在她雙腿間磨擦陽具,長達10至15分鐘,最終在X身上射精。控方指同年另一日被告舔和吻X下體,又強行把陽具插進她口中。
第五次侵犯發生於2013年7月31日,被告帶X來港辦理身份證,暫住其公屋單位。某日晚飯後,被告和朋友帶X落酒吧,其間給X飲啤酒。回家後X梳洗就寢,大約兩小時後她發現被告赤裸壓住她,強行分開她雙腳,問她可否插入。她拒絕並嘗試推開,但仍遭被告強姦,性侵歷時10分鐘。
翌日X起身時仍一絲不掛,非常不開心。被告問她知否發生何事,她答知道,被告要求再來一次,她即推開拒絕。此後每當被告再要求性行為或「揸吓波先」,X均強烈拒絕。X回深圳後曾告訴母親遭非禮,但母親叫她不要告訴任何人或報警。
直至2016年夏天,X將強姦一事告知英文老師和一位同學。去年1月17日社工會見她後向社署保護兒童課匯報,隨即轉介警方。翌日警方拘捕被告。X將於今日作供。
案件編號:HCCC322/17
記者︰勞東來
現年60歲的被告T否認3項非禮、1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和1項強姦罪。控方昨宣讀開案陳詞,指由於辯方不同意事主X是受害人,故稱為投訴人。X現年19歲,母親是被告的女朋友,在香港和內地均沒註冊結婚,而被告現時另有妻子。X母女居於深圳,被告2011年退休前每周北上相聚,退休後搬往深圳同居。
控方指首四次侵犯皆發生於X的深圳家中。案件始於2008年奧運期間,X當時9歲,某日被告抱X時用力「揸」和摸她剛開始發育的胸部,並伸手入她的衣服捽其乳頭,接着叫X脫光摸她的陰部。同年9至10月某日,被告捉緊X的手為他手淫。
向教師透露被姦 警方介入
2009年某日,被告叫10歲的X面向上躺在床上,夾緊雙腿,他則伏在X身上在她雙腿間磨擦陽具,長達10至15分鐘,最終在X身上射精。控方指同年另一日被告舔和吻X下體,又強行把陽具插進她口中。
第五次侵犯發生於2013年7月31日,被告帶X來港辦理身份證,暫住其公屋單位。某日晚飯後,被告和朋友帶X落酒吧,其間給X飲啤酒。回家後X梳洗就寢,大約兩小時後她發現被告赤裸壓住她,強行分開她雙腳,問她可否插入。她拒絕並嘗試推開,但仍遭被告強姦,性侵歷時10分鐘。
翌日X起身時仍一絲不掛,非常不開心。被告問她知否發生何事,她答知道,被告要求再來一次,她即推開拒絕。此後每當被告再要求性行為或「揸吓波先」,X均強烈拒絕。X回深圳後曾告訴母親遭非禮,但母親叫她不要告訴任何人或報警。
直至2016年夏天,X將強姦一事告知英文老師和一位同學。去年1月17日社工會見她後向社署保護兒童課匯報,隨即轉介警方。翌日警方拘捕被告。X將於今日作供。
案件編號:HCCC3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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