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管浩鳴被指轉讓股份炒樓避稅660萬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5日 05:40
2018年05月15日 05:4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經常發表親中言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圖),被《明報》揭發去年以轉讓公司股份形式購入大潭浪琴園千呎豪宅單位,藉此避稅660萬元;而他持有的另一個黃大仙舖位,亦被發現由工程顧問公司營運,該工程公司有份承接聖公會工程項目。
指是市場基本做法
查冊顯示,「惠國有限公司」在2008年以1,540萬元購入涉事浪琴園單位,其後未見有任何交易記錄;不過公司註冊資料顯示,該公司原有股東在2017年9月將所有股份轉移予管浩鳴,市場亦傳出有關單位在去年中以2,200萬元易手。
管浩鳴回覆《明報》查詢時承認是透過轉讓公司股份形式購入單位,指有關方式是市場的基本做法。
一般而言,如以公司名義購入單位,買家需支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及15%的從價印花稅,轉讓公司股份則不需繳付有關稅項;如以涉事單位買入價2,200萬元計算,估計管浩鳴在是次交易中節省約660萬元稅款。
另外,管浩鳴現時持有的「安灃有限公司」,亦在2013年以1,360萬元購入黃大仙一個舖位。而有關公司的申報地址由另一間名為「富勤樓宇質素增值顧問有限公司」的工程顧問公司營運。該工程公司過去工程。管解釋,有關公司由契女家人營運,承接聖公會工程時有按既定程序報價或投標,也有向會方申報,不涉利益衝突。
管浩鳴強調現時其名下沒持有物業。不過查冊顯示,他在2012年曾以個人名義,以903萬元與其他人合伙購入觀塘皇廷廣場商廈單位,半年後再迅速以1,080萬元出售,賬面賺177萬元。管浩鳴回應《明報》時解釋有關單位原用作放租之用,惟一直無人承租,故決定轉售單位,強調並非炒賣。據了解,管浩鳴在加入聖公會工作前,在內地從事房地產工作,教內人士對他在港參與物業買賣並不感驚訝。
■記者梁御和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