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假冒名城業主賣樓 兩男騙292萬候懲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5日 06:59
2018年05月15日 06: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不法分子冒充大圍名城業主,以偽造身份證騙過律師行及地產經紀,成功以920萬元將物業出售,兼取得買家292萬元定金,業主收到律師樓信始知成為騙案苦主後報警。涉案兩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洗黑錢等罪,還柙至5月24日判刑,其中一人任健身教練時非禮女客人,被判監三星期,因案底未能取得經紀牌照,為搵快錢犯案。
曾任點心師傅的首被告譚健龍(41歲)承認使用虛假文書、洗黑錢共11項控罪,曾任健身教練的次被告陳漢明(36歲)承認串謀詐騙、欺詐等共6罪。
首被告曾改成與業主同名
案發於2015年8月,一名自稱是名城單位姓鄭的業主表示要以1,000萬元出售單位,有買家表示有意購買,雙方以920萬元成交。次被告其後自稱是鄭姓業主,與經紀見面,並出示偽造身份證,經紀核對資料無誤。次被告翌年11月到律師樓出示身份證等文件,成功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次被告前後共收下292萬元定金。
另一邊廂,首被告於2015年9月申請改名,改成跟鄭姓業主相同的名字,然後拿新身份證去銀行開戶。而之前由次被告收下的3張共292萬元定金支票,就存入了該戶口,由首被告提走全部存款。首被告事後改回原有名字。
案件編號:DCCC482、877、892/17
■記者黃幗慧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