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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闆車禍亡 肇事司機須賠千萬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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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0日 06:15
2018年05月10日 06:1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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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08年金融海嘯時堅持不裁員不減薪、被員工讚譽好老闆的運輸公司東主,2009年2月乘坐24噸重泥頭車,途經大埔林錦公路近嘉道理農場外落斜時,泥頭車失控撞斷燈柱兼猛撼護土牆翻側,繼續衝前15米才停定。東主被拋出車外送院不治,泥頭車司機亦重傷。死者前妻及女兒2011年入稟高院索償,纏訟7年後,法庭昨判司機須賠償逾千萬元。
司機脫危駕致死罪
被告泥頭車司機簡志輝同意賠償,但爭議賠償金額太高,亦爭議死者生前的生意盈利有多少,以及死者與前妻的關係應否視為一般同住夫婦。
法官包華禮昨日頒判詞指,死者簡肇康(終年51歲)與前妻范美娜離異後各自再婚,兩人雖育有子女,離婚後亦曾同居,關係不算完全破裂,但二人在飲食及住宿上無合資,前妻與兩子女通常居於美國,故不能當他們仍如同夫妻般同居。
法官評定,案發時49歲的范,與當時13歲及24歲的一對子女,可以受養人身份獲賠損失共864萬元,兒子另可獲賠失去父親資助的大學學費73.2萬元,加上一家人失去累積財富約37萬元、親屬喪亡傷痛獲賠15萬元、殮葬費20.7萬元,以及死者現年83歲的母親獲賠46.9萬元,判定司機賠償總額達1,057萬元。
司機因涉煞車系統保養不善而肇禍,曾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但法官質疑運輸署驗車官驗車後,將車還原至意外時狀況,破壞證據,與毀屍滅迹無異,基於對驗車證供存疑裁定簡脫罪。
案件編號:HCPI232/11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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