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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馬假波案 認收賄詐騙 今日37歲生辰 李威廉獲判社服令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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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05日 06:35
2018年05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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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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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港超聯球隊香港飛馬5名球員涉打假波案,唯一認罪的被告、前足球先生兼飛馬預備組教練李威廉昨判刑,辯方指李今天37歲生日,若他獲判社會服務令,對他來說將是一生最難忘的生日。法官考慮李已扣押6個月,再判多幾個月刑期對他及家人會造成額外困苦,決定酌情對李寬大處理,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蔡少玲
李威廉得知結果即時向旁聽席展露微笑,他在庭外向記者表示滿意判刑,終可鬆口氣,但又稱一直抱平常心,其妻則較激動,喜極而泣,到庭旁聽的親友散庭時上前與李握手鼓勵。律政司則指會研究法官的判刑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再決定是否需跟進。
官斥破壞球壇聲譽
辯方指今天(5日)是李威廉37歲生辰,若法庭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社會服務令完結本案,對李來說將是一生最難忘的生日。大狀稱,報告形容李威廉有真誠悔意,亦具備判服務令報告的條件,包括獲家人支持、社會各界對他有正面評價,李亦願意履行服務令以彌補過錯,他會珍惜機會,絕不會再犯。
法官判刑時透露,報告內容正面,提議判160至2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法官指李承認的收賄及串謀詐騙罪,最高分別可判監7年及14年,李在案中參與和企圖操控賽事,嚴重影響香港球員的形象及破壞本港球壇、甚至香港作為廉潔城市的聲譽。不同年代的案例均指,除非有特殊或例外情況,否則即使初犯,仍應判阻嚇性刑罰,判監幾乎是無可避免,良好個人背景在貪污案中並不構成特殊因素,認罪則會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
但法官認為,有關案例並非判刑的「緊身衣」,仍需視乎個別案情而定,法庭有酌情權因應案件的例外情況判入獄以外的其他刑罰。雖然李威廉的背景、各界包括球圈中人為他求情,均不構成特殊因素,但考慮到李已遭扣押達6個月、事件擾攘近19個月,加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特別是李收押6個月後若再判多幾個月監禁,對李及其家庭勢造成困苦,法官認為此屬例外及特殊情況,足可讓法庭酌情寬大處理,決定判李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同時需向飛馬歸還涉案2萬元賄款。
李威廉在案中的角色是接收和傳達莊家指示,於2016年3月23日和4月13日兩場預備組賽事期間,在場邊戴帽作信號,提示涉案球員要贏波或輸波,以操控賽果,因而獲得2萬元報酬,惟第二場賽事因最終未達飛馬輸波的賽果,李須向外圍莊家賠款1萬元。另有4名球員涉案,早前全部脫罪。
案件編號:DCCC5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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