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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反黑警司」之稱的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吳偉漢,被指收受兩會所經營者78萬元賄款及免費嫖妓服務,向對方洩露調查機密一案,控辯雙方經兩個月「答辯協商」拉鋸戰,吳獲接納只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並將被指收受的78萬改為57萬元。據知吳考慮妻兒,不希望背負免費嫖妓指控才選擇認罪。有法律界人士指,即使不控以免費嫖妓的收受利益罪名,刑期亦不會有大分別。吳昨表達認罪意向,放棄保釋即時收押。
記者:蔡少玲
吳偉漢(54歲)昨穿深色西裝、戴上黑框眼鏡到庭應訊,數名舊同學和好友到庭支持,但警隊同袍欠奉。其代表大狀向法庭確認吳擬認罪時,站在犯人欄內的吳一直神情肅穆。案件9月27日正式答辯。
吳與同案兩名被告,即夜總會經營者欒其祥(46歲)及謝凱健(37歲)原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8項罪名,吳被控當中5罪。
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時,控方通知法庭已毋須審訊,雙方已就如何答辯達成協議,並呈交修訂控罪書,將吳及欒擬承認的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中,指控吳收受的78萬元改為57萬元,另加入一項交替控罪,指謝凱健協助和教唆欒其祥向吳提供11.4萬元。謝昨亦表明打算認此罪。
據了解,吳在答辯協商期間,主要要求將指控他接受免費性服務的內容刪除,原因是他想減低對妻兒影響,故寧願承認控罪中最「包羅萬有」亦最嚴重的罪名,換取控方同意不就相關的收受利益罪繼續起訴,經一輪拉鋸商討,吳終如願。
最高刑罰入獄7年
根據法例,吳擬承認的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最高刑罰是入獄7年及罰款50萬元,另被告亦須依法交出所涉款額。據悉,吳在被捕時,廉署人員搜查其座駕、辦公室及寓所後,撿獲共35.1萬元,即吳須再償還約22萬元。
涉案兩間私人會所分別是位於灣仔的MB Club Mont. Busa和GOLDEN。據知廉署調查期間,發現吳於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間多次與欒、謝見面,吳亦曾駕車接欒在車上傾談數十分鐘,其間吳多次收下對方的金錢利益,披露警方調查涉案兩會所的機密資料,並提供意見及協助。
吳非首位警司級人員涉貪,最轟動的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收受夜總會老闆安排免費性服務,換取通風報訊,2003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囚3年,經上訴減至2年。另前警司黃冠豪因接受4,000多元火鍋店飲食折扣及威士忌,被控相同罪名,2013年被裁定罪成囚1年,上訴後改判監半年。
案件編號:DCCC1046/17
記者:蔡少玲
吳偉漢(54歲)昨穿深色西裝、戴上黑框眼鏡到庭應訊,數名舊同學和好友到庭支持,但警隊同袍欠奉。其代表大狀向法庭確認吳擬認罪時,站在犯人欄內的吳一直神情肅穆。案件9月27日正式答辯。
吳與同案兩名被告,即夜總會經營者欒其祥(46歲)及謝凱健(37歲)原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8項罪名,吳被控當中5罪。
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時,控方通知法庭已毋須審訊,雙方已就如何答辯達成協議,並呈交修訂控罪書,將吳及欒擬承認的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中,指控吳收受的78萬元改為57萬元,另加入一項交替控罪,指謝凱健協助和教唆欒其祥向吳提供11.4萬元。謝昨亦表明打算認此罪。
據了解,吳在答辯協商期間,主要要求將指控他接受免費性服務的內容刪除,原因是他想減低對妻兒影響,故寧願承認控罪中最「包羅萬有」亦最嚴重的罪名,換取控方同意不就相關的收受利益罪繼續起訴,經一輪拉鋸商討,吳終如願。
最高刑罰入獄7年
根據法例,吳擬承認的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最高刑罰是入獄7年及罰款50萬元,另被告亦須依法交出所涉款額。據悉,吳在被捕時,廉署人員搜查其座駕、辦公室及寓所後,撿獲共35.1萬元,即吳須再償還約22萬元。
涉案兩間私人會所分別是位於灣仔的MB Club Mont. Busa和GOLDEN。據知廉署調查期間,發現吳於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間多次與欒、謝見面,吳亦曾駕車接欒在車上傾談數十分鐘,其間吳多次收下對方的金錢利益,披露警方調查涉案兩會所的機密資料,並提供意見及協助。
吳非首位警司級人員涉貪,最轟動的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收受夜總會老闆安排免費性服務,換取通風報訊,2003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囚3年,經上訴減至2年。另前警司黃冠豪因接受4,000多元火鍋店飲食折扣及威士忌,被控相同罪名,2013年被裁定罪成囚1年,上訴後改判監半年。
案件編號:DCCC1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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