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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1,875印花 7仔3店員罰款守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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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03日 06:35
2018年05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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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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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尖沙嘴一間7-11便利店的3名兼職男店員,去年底監守自盜,共偷取公司逾1,800枚印花,用來換購廚具名牌Le Creuset與卡通人物Line Friends合作推廣的玻璃杯及新年糖果盒。經理後來發現印花失竊,翻查閉路電視揭發事件。3人各被控一項盜竊罪,昨再訊,當中兩人認罪;餘下正在讀大學三年級的青年獲准守行為了事。


總值3,750元

被告依次為廚師羅東來(43歲)、會計文員陳嘉浩(35歲)及學生潘煜珩(20歲),潘現於城大修讀繙譯系三年級。各人被控去年12月20至21日之間不同時間,在美麗都大廈7-11分店偷去共1,875枚印花,當中羅偷了最多達1,002枚,陳及潘分別偷581及292枚。印花每個價值兩元,總值3,750元。羅、陳昨認罪後,各判罰1,500元;潘獲撤控,准自簽擔保1,000元守行為1年。


控方強調3項控罪互不相干,考慮是否用守行為方式了結案件時,均分開獨立評估,現時決定沒對某些被告「大細超」。3人均涉違反誠信,當中羅及陳較年長、盜的印花較多;潘是年輕學生,僱主及本地樂團求情信都對他有正面及優越評價。


案件編號:KCCC1099/18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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