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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印尼財團DeMonsa大股東、85歲的劉常仁稱患有腦退化症(前稱老人癡呆症),公司拒絕承認他在2007年簽下逾3億元的樓市買賣合約,被3賣家追討約4500萬差價,DeMonsa早前在高院被判敗訴後,日前遭其中一賣家申請清盤。
專家指「扮病」 須賠4549萬
現年85歲劉常仁在審訊時被3賣家的精神科專家麥列菲菲指他「扮病」,故意於一系列測試中答錯致「肥佬」,事實上他只有一般長者常見的記憶力衰退問題,最終高院法官接納專家證供,裁定DeMonsa須賠償賣方及地產公司4549萬元。
其中原持有中環荊威廣場11至13樓及15樓的菱電集團,旗下運潤發展於2007年以2.11億元把上述4層售予DeMonsa,惟DeMonsa未能在同年底完成交易,法官已裁定DeMonsa須向運潤發展賠償3434萬元的差價並計算利息,相信DeMonsa未有按裁決付清有關賠償,故運潤發展日前入稟高院,申請DeMonsa清盤。
【入稟編號﹕HCCW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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