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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反假新聞惡法 遊客罵警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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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01日 18:25
2018年05月01日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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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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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馬來西亞上月初通過《反假新聞法》後,昨天首有人遭判監,一名丹麥籍也門裔遊客,因為在YouTube片段指摘大馬警方對哈馬斯成員在當地遭槍殺反應慢,與事實不符,判監1個月。
上月21日,被指是哈馬斯火箭專家的巴勒斯坦講師巴特什,在吉隆坡遭槍殺。46歲被告蘇萊曼在片段指大馬警方接報後,要50分鐘才到場,兩日後被捕,被控惡意散播假消息,警方指他們事實上只花了8分鐘。
蘇萊曼昨在沒律師代表下出庭認罪,指他當日「一時氣憤」這樣說,不知大馬的法律,為此「向大馬所有人道歉」。法官原判罰款1萬馬元(2萬港元)和入獄一星期,但蘇萊曼表示沒錢交罰款,於是被判入獄一個月。
被轟打壓言論自由
根據大馬《反假新聞法》,在傳媒或網上散播假新聞假消息人士,最高可罰50萬馬元(100萬港元)和入獄6年,而且在海外散播假消息令大馬受影響的外國人,亦可被告,被批是想下周三大選前令批評消音的惡法。網媒「當今大馬」上周入稟挑戰該法,指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當地組織「捍衞自由律師團」對該官司未有結果就判人入獄表示震驚。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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