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廣州被賣 隨養父母來港 3歲遭拐 26歲仔靠DNA尋回雙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30日 07:34
2018年04月30日 07:34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港男黃先生與生父母分開24年,雙方都沒放棄尋親,近日在深圳團聚。黃本名張富強,隨父母在廣州生活,3歲時被拐後隨養父母到港及改姓黃。生父母幾乎花盡家財尋人。黃近年得悉自己身世後尋親,他昨對《蘋果》表示「百般滋味在心頭」。
記者︰黎仕南
上周四(26日),有關部門安排雙方在深圳公安局刑事偵查局見面,黃未到,他的生母付亞君已經不斷探看,兩老一看到他進門,便立即迎上去擁抱。3人沒有流淚,笑着對望,生父母摸着他的手臂不停地點頭。親媽媽向他笑說「看起來你和你爸長得最像」,然後她淒然說:「我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你,可是我從來沒放棄過。直到今天看到你,站在你旁邊,我才發現20多年真的很長很長,你從一個3歲的小孩子長成挺拔的大人了,爸爸媽媽在你面前都顯得有點矮了。」
24年來的家庭悲劇,只是源於當日10多分鐘。黃先生的生父張基斌說,1994年在廣州工地工作,生母則在工地照顧他。當時媽媽因外出買鞋,獨留年僅3歲的他在工地玩沙,不料媽媽於10多分鐘回來後,發現孩子不見了,從此踏上漫長尋子之路。由於孩子當時年紀細,沒留下照片,但生父母記得他臉上有胎記、腳上有疤。他的生母想起往事,「找你的路上錢花完了,就在當地找個工地打工,賺了錢再去找你。說出來不怕你笑話,有一次我們問路人有沒有見過你,還被人當成叫化子」。
直至去年,從商的張、付兩夫婦在內地尋人網站「寶貝回家」登尋人啟事,之後到山西的公安局驗血提供DNA樣本,供公安局核對。與此同時,黃的養父在孩子十多歲時告知,他當年是在廣州用2.3萬人民幣(約2.85萬港元)買回來,之後帶到香港撫養,黃才得悉自己的身世。他坦言,養父母對他不錯。近幾年,他觀看了內地尋親節目《等着我》,便萌生尋親的想法,先後到安徽、東北等地尋親,今年年初又在「寶貝回家」登尋親啟事,亦主動到深圳公安局驗血提供DNA,公安經過比對後,發現他與張、付的DNA脗合,反覆驗證下助他們團聚。
「百般滋味在心頭」
26歲的黃先生昨接受《蘋果》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自己3歲後跟隨養父母來香港,在港長大、讀書及工作,長大後曾從事建築工作。他早前失業,覺得在香港生活艱難,但仍覺非常開心。現時他在生父山西的家中短敍,未來可能返港生活及居住。黃憶述當日團聚時情況,仍然感覺到百般滋味在心頭,但十分開心。
律師黃國桐表示,被拐港男為事件中的受害人,事發時亦不知情,所以不會影響其港人身份。但港男的養父母若申請男子來港時涉違法行為,其養父母有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