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商界開條件撤MPF對沖 要政府孭多203億 各承擔一半 公帑免息貸款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30日 07:45
2018年04月30日 07:4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政府上月底公佈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方案,五大商會近日達成共識,一致反對,批評政府只設12年期支付部份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開支,拒作長遠承擔,且方案運作複雜。香港總商會反建議僱主和政府各承擔一半遣散費和長服金,暫以15年為限,並提供免息貸款,減輕中小微企的財務負擔。工會質疑商會的方案無助中小企,只會益了大企業。
記者:王家文
政府的初步建議,僱主每月額外供款1%至專項戶口,以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服金開支,當供款達至僱員年薪15%便封頂,料需時15年;另設12年期的兩層補貼,首3年政府承擔遣散費及長服金款額50%,其後按年遞減5個百分點;若供款和首層補貼仍不足應付有關開支,僱主可申請第二層補貼。
「好多中小微企反映,就算我哋畀咗錢,但唔知仲要承擔幾多」。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施榮懷強調,商界願意額外供款1%,配合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料一年涉款約56億元,15年便高達840億元,「絕對唔係一個細數目」,惟政府提供的12年財政承擔額僅172億元,「唔應該只由僱主長期承擔」。
中華總商會永遠榮譽會長何世柱也質疑,日後單靠僱主儲蓄是否足夠應付遣散費或長服金的支出,「攞錢出嚟唔緊要,但係咪10幾年後就儲夠錢呢?」香港總商會今日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會面,該會總裁袁莎妮建議,可沿用供款構思的框架,但承擔額改為一刀切,僱主及政府各佔一半,直至僱主供款額達僱員薪酬15%為止,即約15年。
資方:獨力承擔不公道
「共同承擔個原則好重要」。袁莎妮指出,若僱主供款不足以應付有關開支,可由政府提供免息貸款作過渡,「畀中小企可以有長遠嘅財政規劃」。去年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總額約50億元,以此推算,政府需承擔一半即25億元,15年共375億元,較初步方案多出203億元。
「政府係有能力,但佢唔願意承擔」。香港僱主聯合會總裁龐維仁表示,打工仔的退休保障由僱主獨力承擔,「係唔公道」,並批評方案複雜難明,「就算中小微企願意出錢,但都唔知點計,仲添煩惱」。
五大商會明言,一致反對政府的初步方案。香港工業總工會主席郭振華說,早前羅致光在會面中提出,可更改政府兩層財政承擔的比例,首層減少,第二層增多,加強支援中小微企。他認為可作討論,但當中涉及的行政支出應全由政府承擔,若政府將原方案提交勞顧會討論,不作修改,「相信要有排傾」。
羅致光昨表示,過去幾星期就取消對沖會見不同商會和工會,商會關心政府初步構思對中小微企的支援是否足夠以及能否協助這些企業過渡,工會則關心員工的遣散費和長服金保障有否改善空間,政府會考慮有關意見,他預計諮詢工作要到5月中至5月底。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