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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20招餐飲會員 違康體原意 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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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25日 07:44
2018年04月25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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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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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南華會屬非牟利體育團體,相比一些高級私人體育會所,市民可以較低廉的會費入會,普通會員年費120元。不過《蘋果》發現,該會另設一種「觀光(飲食)會員」,只須付出20元,即可「入會」到場內4間餐廳用膳,惟不得使用體育設施。有議員批評做法涉違反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推廣體育及康樂運動原意。
去年向食肆收取500萬
根據地契,南華會場地除體育活動外,只可舉辦合理的社交活動及其他休閒活動(reasonable social functions and other recreational activities),惟翻查該會年報,會方去年向餐飲營運商收取502.1萬元,較課程收入高出逾倍。
南華會場內共設4間食肆,所有餐廳原則上只供會員使用,不過會員可帶同非會員入內用膳。南華會亦設觀光(飲食)會員,月費20元,非會員可即場入會,並在該月內到場內食肆用膳,但不得使用體育設施。南華會的會章有提及不同會籍,但未有註明設有觀光(飲食)會員及涉及的人數。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南華會的觀光(飲食)會員,有如渣甸山居民協會的「餐飲會員」,同樣只供會員到餐廳用膳,與土地目的並不相關,亦質疑南華會將會章內的觀光會員開設分支為觀光(飲食)會員,有暗渡陳倉之嫌,「唔使修改章程,好取巧」。南華會未有回覆本報查詢。
■記者伍雅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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