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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罰子剝光豬企屋外 判感化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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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8日 05:59
2011年01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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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來港的躁母因6歲長子頑皮,將他「剝光豬」並着他於屋外罰企,被鄰居發現報警。她昨被判處接受1年感化。裁判官指現今社會不容許體罰,叮囑她學懂如何與子女溝通及學習當好媽媽。

官:體罰加深子女怨恨

被告林琼玉(30歲)昨未有律師代表。她向裁判官求情,稱希望可獲官多予一次機會,又承諾會做個好媽媽。裁判官表示,雖然男童心理報告顯示,他未因事件產生心理創傷,但現今社會已不容許體罰。報告又指出,長子是因為覺得被告寵愛4歲幼子,感到不公平而作出反叛行為。裁判官說:「體罰亦不會令子女就範,不能教好他們之餘,反而會加深子女的怨恨。」

讀課程學當媽媽

裁判官根據感化、社會服務令報告,判處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其間須修讀課程,學習如何與子女溝通及當好媽媽。案情透露,林琼玉被控於去年10月12日,在紅磡美景樓住所虐待6歲兒子,要他赤裸在屋外走廊罰企。男童其後送院檢查,發現其右大腿有疤痕,被告同日被捕。

【案件編號:KCCC53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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