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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業反對冷靜期無條件退款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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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23日 07:43
2018年04月23日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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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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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消委會日前建議政府針對健身、美容等行業,在指定合約模式設立不少於7日的強制冷靜期。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昨討論有關問題,香港健體專業人員總會會長王曉山表示,現時不少業界已設立7日、甚至14日的冷靜期,所以可以接受設冷靜期的建議,但不同意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退款。
王曉山解釋,健身業界多會為顧客度身訂做飲食評估和訓練方案等,當中涉及成本,故消費者即使要求退款,商戶也應可收取一定百分比的款項。出席同一論壇的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亦擔心,如果消費者毋須提供理由,便可以取消合約,商戶不能監察消費者有否濫用退款機制,做法不公平。
學者:有利行業發展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表明支持設立冷靜期,指現時仍有不良商戶以高壓、威嚇、誤導、失實手法推銷服務。袁提到過往跟進的個案中,只有少數可轉介海關跟進,其餘絕大部份都因證據不足,條例難以處理。葉世雄即反駁,稱當局若認為對作不良營商手法的商戶執法困難,應修例以配合,而不是以設立冷靜期影響正常商戶經營。
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關焯照則指,美容、健身投訴數字仍令人擔心。他承認設立冷靜期有可能影響商戶現金流,但同時可提升消費者信心,有利行業發展。
■記者羅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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