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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死者未分手已與機師約會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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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21日 22:30
2018年04月21日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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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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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被告莫俊賢聲稱得知前女友陳曼儀另結新歡,一時「火遮眼」殺人,證供陸續觸及二人感情瓜葛。死者胞妹指案發12月時死者已與被告分手,她印象中「大家姐好耐前已想分手,但分唔到」,「因為Oscar(被告洋名)不斷要求唔好分開」。惟辯方指,死者與被告拍拖數月後,不時與港龍機師約會出街。
死者胞妹表示,她見過被告不止一次,死者跟他於案發時已分手。此外,某天她在死者書枱找到一張定額罰款告票,屬於一名胡先生,後來知道胡是死者男友,但她不認識胡。
友案發前與死者傾感情事
控方另傳召死者好友,首先發現她失聯的港龍空少李浩境作供,兩人同期受訓,無所不談。李在2013年12月7日晚發現,Arbe(死者洋名)的WhatsApp最後上線時間已是4日下午3時55分,他致電對方但電話不通,最終聯絡到死者胞妹,因而揭發案件。
辯方盤問時提到,死者在12月4日致電李傾談了一小時,因她與姓胡新男友剛剛拍拖一個月便發展得不太好,她更因此哭起來。李確認有此事,他指Arbe是一個大情大性的人,「佢可以因為好小事而喊,但喊完幾分鐘又好易氹番佢笑」。
辯方又指早於2013年1月,當Arbe與被告拍拖時,Arbe已與一名港龍機師約會出街,李當時不但知情,還警告過她要小心,因該名機師經常「媾女」。李指Arbe當時告訴他,與機師只是普通朋友,他當時提醒Arbe,「我想保護佢,避免佢再因感情受傷害」,因航空業界普遍認為機師屬於「成日換女朋友嘅人」。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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