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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休班警在公路上撞欄翻車,事後回家找妻子頂包圖瞞天過海,惟遭途經車輛的攝錄機拍下炒車經過,夫妻二人早前承認妨礙司法等罪。一直獲准保釋的妻子昨呈上求情信,稱看到丈夫被還柙淪為階下囚感心痛,自責買車予丈夫,卻沒考慮到警隊的工作會令他過度疲勞影響駕駛。夫妻二人最終分別被判240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休班警另罰款1,000元。
被告張振豪(37歲)及其妻李瑩瑩(38歲)昨接受判刑,李透過大律師呈上求情信,承認犯下大錯,指之前曾埋怨張,但當見到他被還柙後感到心痛。李稱讚張是好丈夫和充滿正義感的好警察,希望升職可為兒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他因擔心撞車意外影響升遷才犯案。
妻自責買車給丈夫
李自責買車給張前沒考慮到對方的工作會令他過度疲勞,事件令他由警察淪為階下囚。李承認二人也難辭其咎,但希望法庭能讓他們一家可一起繼續生活,並讓二人明日出席5歲兒子人生第一個運動會。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因張一個錯誤及愚蠢的決定,令他在警隊15年來的努力付諸流水,更影響家庭經濟,牽連妻子,考慮到張已還柙14天,就不小心駕駛罪判張罰款1,000元,而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張罪責較重,判他與李分別240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去年7月25日早上6時15分,張駕私家車行經龍翔道東行線時撞欄翻車,交警事後到場,已找不到司機或乘客。警方按車輛登記地址,往順利紀律部隊宿舍單位,李自稱為司機。同日傍晚,《蘋果日報》上載途經車輛攝錄機拍下的片段,顯示撞車司機為一名男子,兩被告翌日到警署自首被捕。
辯方早前求情稱,意外前張當值逾20小時,因疲累而「瞌着」,事後「冇腦地」犯下本案。
案件編號:KTCC41/18
■記者黃幗慧
被告張振豪(37歲)及其妻李瑩瑩(38歲)昨接受判刑,李透過大律師呈上求情信,承認犯下大錯,指之前曾埋怨張,但當見到他被還柙後感到心痛。李稱讚張是好丈夫和充滿正義感的好警察,希望升職可為兒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他因擔心撞車意外影響升遷才犯案。
妻自責買車給丈夫
李自責買車給張前沒考慮到對方的工作會令他過度疲勞,事件令他由警察淪為階下囚。李承認二人也難辭其咎,但希望法庭能讓他們一家可一起繼續生活,並讓二人明日出席5歲兒子人生第一個運動會。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因張一個錯誤及愚蠢的決定,令他在警隊15年來的努力付諸流水,更影響家庭經濟,牽連妻子,考慮到張已還柙14天,就不小心駕駛罪判張罰款1,000元,而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張罪責較重,判他與李分別240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去年7月25日早上6時15分,張駕私家車行經龍翔道東行線時撞欄翻車,交警事後到場,已找不到司機或乘客。警方按車輛登記地址,往順利紀律部隊宿舍單位,李自稱為司機。同日傍晚,《蘋果日報》上載途經車輛攝錄機拍下的片段,顯示撞車司機為一名男子,兩被告翌日到警署自首被捕。
辯方早前求情稱,意外前張當值逾20小時,因疲累而「瞌着」,事後「冇腦地」犯下本案。
案件編號:KTCC41/18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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