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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港地六成單位准轉售圖利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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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19日 07:41
2018年04月19日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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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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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特首梁振英視房屋政策為施政重中之重,更將啟德兩幅住宅用地加入「港人港地」條款,原意是優先照顧香港永久居民,但有關用地已發展成豪宅盤啟德1號。地政總署最新數字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批出721宗「出售同意書」及817宗「分租或許可使用同意書」,業主獲批有關文件後,可隨時將物業於市場出租,甚至轉售圖利,意味港人港地項目或已變質成為「炒家樂園」。
梁振英政策 助長炒風
前特首梁振英競選時提出港人港地政策,贏得一時掌聲,並於2012年9月宣佈,將啟德兩幅住宅用地加入港人港地條款,原意是於物業供求緊張下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賣地章程規定批出土地後的30年內,不得轉讓或出租,業主若把單位出售或出租,須先取得地政總署署長書面同意。
現時該兩幅港人港地的用地已發展為豪宅啟德1號,兩期合共提供1,169個單位,已入伙近半年。地政總署回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就財政預算案的提問時披露,截至今年2月底,地政總署共接獲749宗啟德1號「出售同意書」申請,已批出721宗,佔總單位數目約62%,意味業主獲批有關文件後,可隨時將物業於市場轉售。
署方也收到852宗「分租或許可使用同意書」的申請,批出817宗,獲批宗數相等於總單位數目約七成,即每10個啟德1號的單位,有7個可作出租用途。根據網上資料顯示,現時啟德1號部份單位每月放租由1.5萬至3.6萬元不等;另也有少量放盤,業主叫價高達1,250萬至1,900萬元。
譚文豪質疑,向地政總署申請同意書的啟德1號買家,單位是否真正用作自住用途,認為政府須解釋批出有關同意書的門檻。他又批評,政府最初制訂「港人港地」政策時出錯,其後批准大量租售申請也違反政策原意,反映行政出問題。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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