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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直播3少主沖涼 印傭囚3個月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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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17日 07:48
2018年04月17日 07:4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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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印傭無視僱主幼子反對,在社交媒體facebook直播僱主3名5至7歲兒女的洗澡影片。她昨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獲男僱主寫求情信指已原諒她。但裁判官指案件嚴重,印傭將拍到小孩性器官的影片發佈上網,令全世界很多人都能看到,所作所為違反誠信,判監3個月,被告頓時哭成淚人。
男僱主撰求情信
被告Yuni Kristiani(28歲)於前年1月來香港工作,替育有3子1女的僱主工作,僱主夫婦的長子9歲,有一對7歲龍鳳胎X和Y,幼子Z則5歲。除了長子之外,X、Y及Z均被直播洗澡。
去年12月1日晚,被告將一段長約17分鐘直播影片上載至facebook,影片可見被告調校手機角度,Z是首個出鏡,在被告協助下洗澡、刷牙及準備穿上衣服,他突聽到被告用廣東話說「等等,鏡頭影唔到你」,被告不時望着鏡頭及微笑。Z移開鏡頭及向被告說「Don't picture me(唔好影我)」,被告拒絕並說「No」,繼續為Z抹身,然後再為X及Y洗澡。影片可見3名事主全裸,亦可見到他們的胸部及性器官。
鄰居於同月4日瀏覽fb「香港僱傭申訴區」群組時發現3名事主的洗澡影片,於是通知被告的女僱主,女僱主與被告對質,被告稱影片是事主貪玩時拍,女僱主同日報警。被告起初稱事主用她的手機拍片,她一時意外才將影片上載至fb,其後才改口指她在廁所放好手機,將影片上載,兩日後刪除影片。
辯方指被告與丈夫在故鄉育有一對子女,丈夫於2014年去世,為養兒育女,她於2016年首次來港當女傭,月入4,000多元,替女僱主工作近兩年,但事發後失去工作,她不知所犯罪行會帶來嚴重後果,為此向僱主致歉。辯方又呈上男僱主及印尼領事的求情信,男僱主在信中指已原諒被告,又讚揚被告的工作表現,指她與僱主一家關係良好。
裁判官指本案不涉金錢及色情,但被告發佈影片,令很多人能看到事主赤身露體,必須判監。
案件編號:ESCC3408/17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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