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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事、不清楚權利 性工作者易受剝削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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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14日 07:53
2018年04月14日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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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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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對於有警員涉嫌偷取掃黃行動中被捕女子3,000元事件,有關注性工作者組織認為,性工作者大多不清楚被捕後權利,又因怕事,令她們容易成為被剝削的一群。
事後發現損失「死無對證」
青鳥行政總監嚴潔心讚揚事件中的被偷錢的女子勇敢,因性工作者與警方權力不對等,通常被捕後因為慌張或不想張揚等原因,只望盡快離開警署,部份警員或藉「博唔追究、博混亂」心態,私吞被捕人部份財物,受害人很多時至申請取回證物時,才發現被偷錢。嚴希望警方能跟足程序辦案,確保被捕人能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
紫藤發言人李小姐指,很多性工作者不明白搜證程序,只能聽從安排,同時被捕人無渠道得知警方撿走何證物,故即使他們往後發現有損失亦「死無對證」。而且性工作者多來自其他國家,故被捕後通常被遣返,亦令他們沒有機會在港報案。她建議警方應清晰公開被捕人有何權利,讓公眾能保障自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毛孟靜表示,警員作為手執武力的執法人員,需依靠市民的信心,但連串偷竊事件或會影響警隊聲譽。毛孟靜擔心,近年的警隊積極擴充編制,或令訓練過於急速,學員或未能培養嚴格操守。毛認為警隊需深思現況,以免讓少部份警員影響警隊整體聲譽,打擊市民對香港公共治安的信心。
■記者李晟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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