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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憂炒車影響升遷 休班警找妻頂包同妨礙司法公正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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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05日 21:35
2018年04月0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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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休班警稱當值逾20小時後駕車回家,其間撞欄翻車,竟棄車回家找妻子頂包,惟途經車輛的攝錄機拍到意外一刻而東窗事發。休班警及妻子昨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其中休班警辯稱打瞌睡導致意外,因之前超速駕駛定罪令他錯失升職機會,案發時碰巧正準備調往重案組,為免重蹈覆轍再次影響仕途,才會鋌而走險犯案。
記者:黃幗慧
被告張振豪(37歲)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並與妻子李瑩瑩(38歲)另承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為二人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並指張是始作俑者罪責較重,故須還柙;而李角色被動,因愛護兒子及丈夫才犯案,故准她繼續保釋。蘇官下令張賠償7,500元防撞欄及燈柱的維修費予路政署。
妻准保釋 變裝離開法院
辯方求情指張在案發前當更逾20小時,下班後駕車回家,其間因太累而「瞌着」。意外時私家車反轉再墮地,已不能再駕駛,故他棄車回家。兩被告育有一名5歲兒子,若二人同時判監,「成個家會散」,故懇請法庭判處二人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去年7月25日早上6時15分,一輛私家車在龍翔道東行線撞向防撞欄及燈柱後停在路中心。交通警到場時,已找不到司機或乘客。警方根據車輛登記地址,到順利紀律部隊宿舍單位調查,李應門後聲稱自己當時是司機,並通過呼氣測試,而張則自稱乘客。
同日傍晚6時,《蘋果日報》上載途經車輛攝錄機拍下的片段,顯示私家車司機為一名男子,並非女性;男司機在意外後落車,當時車上並無乘客。翌日,兩名被告到警署自首,因誤導警員而被捕。張解釋意外前一刻曾打瞌睡一秒。
法庭昨於中午前已處理完本案,獲保釋的李原本辦妥手續後便可離開,但她卻待在法庭大樓內,其間「換衫易容」,由長西裝褸併西褲變成T恤配牛仔褲,更換皮鞋及清掉化妝後再戴上口罩,企圖避過記者追訪。惟她一度脫下口罩,結果還是逃不過記者注意,直至下午近3時終離開法院。
案件編號:KTCC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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