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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趁監誓偷拍裙底囚22月 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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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05日 21:32
2018年04月05日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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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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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兼任輔警的民政處二級行政主任(EO)為市民監誓時,偷拍20名女士裙底影片,及後因在商場扶手電梯偷拍途人裙下春光時失手被擒而被揭惡行。他日前承認21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責他濫用職權,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案,行為可恥,令人髮指,判他入獄22個月。
法官判刑時強調宣誓不能兒戲,連嬉皮笑臉也不該,惟被告孔祥康(31歲)卻趁一眾事主宣誓時犯案,且部份片段清晰拍下事主容貌;若片段不幸外洩,會對事主帶來重大打擊。法官又指偷拍行為使事主不安,亦令公眾厭惡,相關照片更可作為勒索或威嚇事主的工具,案情嚴重。
官:濫用職權 行為可恥
擁碩士學歷的被告求情透露,育有兩名3歲及5歲兒子,妻子將於本月底分娩。他犯案源於難抵置業壓力,藉觀看裙底片段獲取快感,精神科和心理專家報告亦顯示他患有強迫症。惟法官認為以上皆非犯案藉口,認為被告明知故犯,一錯再錯,終致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案情指被告於2014至2016年間在北區民政事務處任監誓員。他為20名女性市民監誓時以需處理私隱文件或未準備好等各種藉口,要求她們背向他,伺機用手機偷拍裙底,惡行一直未有曝光。
至2016年8月10日晚,他在商場扶手電梯偷拍途人裙底時失手被擒。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手提電腦起出約2,200段短片裙底春光片段,其中42段在監誓期間拍攝。
案件編號:DCCC598/17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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