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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光復香港」頸巾藐視法庭 婆婆罰$1,000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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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30日 06:35
2018年03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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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早前一位婆婆因戴上「光復香港」頸巾旁聽旺角騷亂案件,被高院法官彭寶琴直接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婆婆舉動非一時情急,是有意識地無視法庭命令,執意展示標語,重申法庭乃審案之地,並非讓任何人宣揚政治標語及訊息,判罰款1,000元,3個月內繳交。婆婆求情時指只是想「做少少嘢」精神上支持一班面對監禁的年輕人,聞判後揚言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揚言會上訴

「王婆婆」王鳳瑤(61歲)昨抵達法院時仍戴上「光復香港」頸巾,惟入庭前將頸巾脫下。王聞判後稱雖尊重法治,但不覺得自己要背負這個罪名,揚言會上訴,亦會再到庭旁聽旺角騷亂案以示支持。


法官彭寶琴昨指頸項屬人體當眼位置,旁人一看便會看到「光復香港」四字,明言不接受王自稱不知戴上「光復香港」頸巾;而且法庭下令不得在庭內展示標語時,彭官稱透過屏幕看到王正坐在法庭延伸部份聽審,因此王不可能不知法庭已頒下禁令,故裁定王藐視法庭罪成。


王婆婆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王現時獨居,依靠積蓄過活,曾於維也納生活多年及研習聲樂,及到內地宣明會做義工,早年因香港物價高企而搬到深圳居住。王已知今次事態嚴重,承諾不會再做出干擾法庭的行為。從2014年開始,王眼見年輕人不斷坐監,對此深表同情,希望可聲援一班年輕人,故每日花上5小時深港兩邊走,天天風雨不改到庭旁聽。


案發源於3月7日,有保安向法庭表示王婆婆戴上「光復香港」頸巾在法庭延伸部份聽審。彭官於是傳召王入庭,稱已親眼看到王戴上相關頸巾,指法庭不可展示任何標語,直接裁定王罪成。


案件編號:HCCC408/16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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