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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案15被告提堂律政司搞錯文件 辯方要求撤控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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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7日 06:35
2018年03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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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涉刑事藐視法庭】

【蘋果日報】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37名示威者涉未依禁制令離開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包括黃之鋒在內的22人早前分別判囚或判緩刑,餘下15人昨提堂。律政司繼兩年前出錯要先撤控後,昨再甩轆,錯將其他被告的文件夾附在其中一名被告陳子勳的案情陳述書內,故申請修改案情,辯方斥律政司早於上次已放錯文件,應撤控罪。法庭押後至下月9日處理。


記者:楊思雅

律政司在2015年3月20日首次向法庭取得許可展開法律程序,但卻沒按規定在14日內發出通知各被告上庭的「預約時間通知書」,至5月才發現出錯。律政司其後要求延期發文件,法官拒絕,指發出預約通知書是重要程序,沒酌情權容許律政司遲交文件,下令撤控兼律政司付訟費。律政司同年11月再次向法庭申請許可,再次展開訴訟。


本案已排期今年5月15日開審,預計審訊40天,律政司透露15名被告之中,7人表明會認罪。


律政司向法庭申請修改所有被告的案情,因誤將其他被告的文件夾附在被告陳子勳的案情陳述書內。


大狀指非首次疏忽

陳的代表大狀提反對,指律政司已非首次疏忽,2015年已因未有依時向被告發文件而撤控;至同年11月再次向法庭申請許可展開訴訟,但仍放錯文件在陳的案情陳述書內,既然文件出錯,該次許可應視為無效。


代表指律政司早於2016年12月已發現出錯,卻遲遲不提出補救,案件拖延至今近4年,對陳造成心理負擔,並不公平,法庭不應行駛酌情權批准修改。律政司則指發現出錯後,已多次去信陳的代表律師行,希望以同意命令方式處理,惟對方沒回應。其他被告沒反對控方申請。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散庭前,要求控方在5月9日前將所有文件交予辯方,「即係開波前一個禮拜」。法官聞言笑謂:「唔好開波喇,開審喇,世界盃未打,8月先打。」惹來庭上被告和旁聽市民哄笑。


案件編號:HCMP2917-2922、2924-29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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