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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低收入在職青年被遺忘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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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4日 06:35
2018年03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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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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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唔派又派」的財政司長陳茂波,昨日公佈新關愛共享措施,向全港280萬名市民派發4,000元,補鑊之後仍有漏網之魚。新措施受惠條件之一,是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但在本港,年滿15歲便可投身社會工作,勞工處推出的「展翅青見計劃」服務對象便是由15歲起計。一批未滿18歲的低收入在職青年,被遺忘在新關愛共享下。


未夠18歲的在職青年,可說是今次派錢措施唯一漏網之魚。勞工處推出的「展翅青見計劃」服務對象正是一批15至24歲、學歷在副學位或以下的離校青年,提供培訓及實習機會。資料顯示,在職培訓期內,大部份實習空缺月薪只得約1萬至1.5萬元,由於人工不高故毋須交稅,未能受惠於財政預算案的退稅安排;若學員年齡不足18歲,更不能享有4,000元派錢津貼。


短暫離港者均獲發

派錢措施也規定,受惠人士必須通常居於香港。按政府向來的公共福利金政策,通常居港一般為居港不少於180日,海外留學生也成另類漏網之魚。胡女士的兒子去年9月中剛到澳洲升學後,沒有返港,如以財政年度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計算,該年度只居港5個半月;即使以今年1月起計,就算暑假回港3個月,之後再返澳升學,也不符合居港日子規定。胡女士表示,若同樣是學生,也年滿18歲,只因在海外升學,就未能受惠批評措施令社會更分化。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昨晚回覆港台稱,如申請人是因個別原因暫時離港,例如升學或工作,並預期會返港生活,亦符合申請資格。至於來港工作、求學、受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及以訪客身份來港人士就不合資格。


■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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