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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再因卧底「中招」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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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3日 06:35
2018年03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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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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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卧底探員在行動筆記中寫下與被告陳國熙的對話內容,指被告曾自言「之前中過一次卧底」而遭拘控,幸因雙方只以師徒相稱,「差佬都鋤我唔入」,最終「上法庭打甩咗」,因此被告至今仍堅持眾人稱他作師傅。辯方昨盤問卧底探員時主動提及上述內容,質疑卧底說法並非事實。法官卻笑謂:「中第二次喎。」


辯方提到筆記中寫被告曾說過,有徒弟引薦一名卧底到被告拳館學拳,令他遭拘控。法官質疑辯方做法不智,認為控方根本沒有依賴上述內容作為指控,對辯方大狀直言:「你自己攻擊自己再自己解圍,我冇辦法阻止你,但你真係唔使專登自己挖出嚟,然後再鏟走佢。」


質疑卧底酒後做筆記

辯方又指卧底部份筆記事隔十多個小時才做,質疑是因卧底飲得太多酒,沉睡大半天才能筆錄。卧底不同意,自言聚會時即使對方飲酒,他只會喝茶或汽水。


卧底謂因曾遭人質疑是卧底,故他按警方聯絡員建議小心行事。他當時先在裝成寓所的安全屋內以草稿紙作初步紀錄,然後睡覺,醒來背熟內容後燒掉草稿,繼而前往放置行動紀錄冊、只有他及聯絡員知道位置的另一間安全屋作正式紀錄。由於前往期間亦要確保自身安全,故很花時間。辯方質疑卧底為何睡醒才出發,法官插話反駁:「唔瞓可以點呀?On call36小時呀?頭昏腦脹點做嘢?」


時任聯絡員的偵緝警長嚴永耀則指,卧底會報稱所住安全屋地址求職,「人哋知道唔出奇」,故出門時不能留下草稿,也不能將之跟身,以免被懷疑其身份的人搜身,導致身份曝光危及性命,有關草稿須銷毀。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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