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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殺孫外婆提訊 法醫︰初步死因窒息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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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2日 06:35
2018年03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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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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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6歲男童在酒店疑遭勒斃,警方以謀殺罪拘控男童外婆,外婆昨由警車解往東區法院提訊。法醫指男童初步死因是窒息,而外婆被捕時身上有刀,警方需時調查刀與背囊帶有否接觸過,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外婆還押監房候訊。


被告簡桂芳(52歲)報稱任清潔工,案件前日提訊時仍留院,控方原申請押後至本周五提訊,由於她昨可出院,故提早押解到庭。她昨表現平靜,最初拒絕當值律師代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提醒她控罪非常嚴重,當值律師昨可免費代表她,她才表示:「都係交畀佢哋,我都唔係好清楚。」


律政司改以X稱呼死者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但沒交代理由。控罪原提及死者全名鄭霆軒,修改為被告於本月18日在灣仔駱克道京城大廈比華利酒店某房間謀殺男童X。被告暫毋須答辯,表示明白控罪。控方表示,需等候毒理報告才有正式死因,警方亦須檢取閉路電視片段。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查詢時稱,基於案件性質及考慮受害者、其直屬家人的私隱權,決定以X來稱呼男童,以尊重及保障他們的私隱;至於是否在控罪中透露受害人姓名,需視乎案件的個別情況,不能一概而論。發言人稱,根據《罪行受害者約章》,受害者不僅是罪行所針對的人,亦包括受害者的父母或直系家人,應考慮受害者及證人的感受和需要,體恤他們的憂慮。但有大律師對有關修改感到「少少奇怪」,坦言「個個死咗(屋企人)都唔想講」。律師文浩正指律政司以X稱呼謀殺案死者的做法較罕見,律政司應公開準則或指引,在甚麼情況下決定公開死者姓名或僅以代號稱呼。


案件編號:ESCC686/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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