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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慧眼:試用期辭職須知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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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1日 06:35
2018年03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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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張小姐,你好!想請問如何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下,才不會被公司寫花記錄。上個月我入了目前的公司,試用期3個月,可是只是工作了1個月,已經發現自己不太適合目前的工作。最初我認為只是未完全了解新工作環境文化和要求,直至聽到同事間的對話在討論時,發現我將來如果要達到部門要求,會是失敗多於勝任,而且甚有機會弄致不歡而散,可能打算這2天裸辭,也是人生第一次冒險裸辭,也擔心如何解釋,才會不被下一個面試刁難?謝謝指示!」


你是不是過有工作經驗的年輕人?講到明試用期,即是讓僱員僱主上司下屬在期間內大家互相試一試,究竟是否適合合不合得來,再決定是否長期繼續做下去。試用期內覺得不適合的話,不管是僱員還是僱主提出終止,都不可能構成任何你所講的所謂「寫花記錄」的可能。短短一個月的工作,在resume你不寫就得,即使日後去面試被問及,答未找到理想工作做part-time或者freelance亦得,有甚麼可以被挑剔刁難的地方?


我的着眼點反而是你面對工作的態度和適應度。新工作新人事新地方新文化,要重新適應應該是你意料之內,早作好準備要應付面對的事。我無從知道你在同事間的對話討論當中得到些甚麼資料資訊,足以認定你沒有辦法到達部門要求,還可以預見預測得到不歡而散的結果。你是個新人,最大的好處就是沒有包袱,只要禮下於人虛心求教,有甚麼不明白有甚麼不懂得,可以向相關人士提問提詢,何必道聽塗說自己一個人斷估,就斷定自己會失敗?


裸辭不是一時衝動的決定,是為夢想為更遠大的理想勇敢跳出去。Everything is hard before it is easy!


張慧敏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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