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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卧底揭新義安入會設試用期「兄弟定黃金」答案無得揀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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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20日 06:35
2018年03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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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警方2014年派出卧底滲入葵青及荃灣黑幫,潛伏多年後採取行動,拘控一批男子。其中8人昨承認14項包括自稱三合會成員等罪名,案情更透露三合會新義安的入會儀式,主持人會詢問入會者「要兄弟定要黃金」,入會者要選「兄弟」,繼而被踢臀部,再交出利是,便能拜入門下,但仍要經一年「試用期」,表現滿意始獲發「冧巴」按月出糧。


記者:蔡少玲

案中8名被告分別為陳繼豪、許善軒、何啟文、王錦榮、梁柱樑、蔡國良、許偉鴻和楊卓晞,年齡介乎19至27歲。他們原被控16項罪名,現分別承認其中14項罪名,包括自稱三合會成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及販毒等。


須交366元利是

各被告的求情押後至6月7日,待涉案另一批被告受審後進行。除陳、梁及許善軒外,法官為其餘5人索閱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他們連同許善軒獲准保釋候判。


案中不獲准保釋的被告之一陳繼豪,其代表律師向法庭要求索閱報告時,一度指案發時被告不知道身邊圍繞的盡是不良分子,法官聞言即反問是否意指「人哋帶壞佢」。


法官又指陳於2014年6月已曾因「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一罪被判社服令,今次亦再次犯案,並參與三合會入會儀式,質疑他:「諗住係同學會做讀書報告呀?唔知三合會係個壞地方?以為係得閒做吓慈善嘅地方呀?」

辯方索取指示後回應,陳當時知道對方是壞人,但不醒覺「咁做唔啱」才犯案,現已知錯,承諾不會再犯。


案發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間。案情透露,陳於2014年9月24日向人自稱是「老新」會員,翌月17日又自稱是「水房」成員,11月29日卧底探員於新義安入會儀式中,選「兄弟」棄「黃金」並交出366元利是成為新義安成員。惟他們之後獲告知有試用期一事,並講明一年後表現滿意會被「閹正」成為「49」會員。


案件編號:DCCC4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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