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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全國兩會】
【蘋果日報】民建聯前主席譚耀宗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後,即試圖為DQ設新規條。譚指修訂後的中國憲法進一步肯定了中國共產黨的地位,若有人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或牴觸憲法及《基本法》,但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則由選舉主任決定。民主派斥譚耀宗危言聳聽,嚴重損害言論自由,形同向特區政府及選舉主任施壓。
記者:姚國雄 林俊謙
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憲法修正草案,在憲法第一條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後,譚耀宗即指經修訂的憲法進一步確立共產黨是國家的執政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緊密扣在一起,認為之後若有人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可能與憲法及《基本法》牴觸。當被問到會否影響立法會參選資格時,譚只稱應交由選舉主任考慮,又指有傳媒問及才表達個人看法,並非傳遞中央官員意思。
根據《基本法》104條,立法會議員就職時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條例》第40條則規定參選人要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兩者均未提及須擁護憲法。
議員轟政治清算
特首林鄭月娥昨午會見記者時被問及譚耀宗的說法是否意味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會被DQ,她只稱過去已多番重申參選資格按法律處理,亦要視乎證據,由選舉主任作決定;又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已表明主張港獨或自決均不符合《基本法》要求。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指由譚的言論可見,中共及建制陣營對香港嘅打壓越來越大,招數更多,「仲要出埋口術」,指譚有施壓之嫌,因他位高至人大常委,「就算話係個人意見,都會令政府同選舉主任產生壓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譚危言聳聽,強調《基本法》規定的議員宣誓內容並無包括中國憲法,且憲法亦非直接在港引用,斥譚損害香港言論自由,指過往不少港人都曾出席六四燭光集會,此舉猶如政治清算,「如果話講過都唔得、要DQ,其實我都希望佢哋攞出法律依據,攞嘅要係香港法律同《基本法》嘅依據,唔該唔好攞憲法嚟大我哋!」
假若他日立法會參選條件設定此新關卡,在任立法會議員時一直爭取「結束一黨專政」的社民連梁國雄,注定爭取入閘階段被DQ。梁國雄昨日諷刺譚耀宗:「係咪因為佢(譚)啱啱當選人大常委,興奮過頭、食錯藥(亂噏)?」
梁批評譚的說法一塌糊塗,指中共最近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但香港並不實行社會主義,而過去中國憲法亦將馬克思、列寧、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的思想或主張寫入憲法內容,若譚說法成理,「如果第時有香港人,參選時懷疑毛澤東思想,咁又點處理?」
民主派反駁
社民連梁國雄:
「係咪因為佢(譚)啱啱當選人大常委,興奮過頭、食錯藥(亂噏)?如果第時有香港人參選時懷疑毛澤東思想(同樣寫入憲法),又點處理?」
民主黨黃碧雲:
「如果話你講過(結束一黨專政)都唔得、要DQ,我都希望佢哋攞出法律依據,攞嘅要係香港法律同《基本法》嘅依據,唔該唔好攞憲法嚟大我哋!」
支聯會何俊仁:
「回歸咁多年以嚟,呢樣嘢(叫結束一黨專政)都係冇問題,所以先畀人覺得香港係一個自由嘅香港。」
識睇睇留言
Jacky Law:大陸憲法成日改,遲啲加一句「爹親娘親不及共產黨親」,咁係咪唔孝順共產黨,唔叫共產黨做做老竇就要被DQ呢?!?!
Geoffrey Jang:「一黨專政」係大陸憲法條文,但香港《基本法》已明文指出,除《基本法》及其附件有指明的外,其他大陸憲法條文不適用於香港。呢條土共一升上神枱,就即刻語不驚人誓不休,叻唔切。
Joseph Liu:即係修憲殺人合法我哋都要跟?
資料來源:《蘋果》網頁
【蘋果日報】民建聯前主席譚耀宗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後,即試圖為DQ設新規條。譚指修訂後的中國憲法進一步肯定了中國共產黨的地位,若有人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或牴觸憲法及《基本法》,但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則由選舉主任決定。民主派斥譚耀宗危言聳聽,嚴重損害言論自由,形同向特區政府及選舉主任施壓。
記者:姚國雄 林俊謙
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憲法修正草案,在憲法第一條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後,譚耀宗即指經修訂的憲法進一步確立共產黨是國家的執政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緊密扣在一起,認為之後若有人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可能與憲法及《基本法》牴觸。當被問到會否影響立法會參選資格時,譚只稱應交由選舉主任考慮,又指有傳媒問及才表達個人看法,並非傳遞中央官員意思。
根據《基本法》104條,立法會議員就職時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條例》第40條則規定參選人要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兩者均未提及須擁護憲法。
議員轟政治清算
特首林鄭月娥昨午會見記者時被問及譚耀宗的說法是否意味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會被DQ,她只稱過去已多番重申參選資格按法律處理,亦要視乎證據,由選舉主任作決定;又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已表明主張港獨或自決均不符合《基本法》要求。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指由譚的言論可見,中共及建制陣營對香港嘅打壓越來越大,招數更多,「仲要出埋口術」,指譚有施壓之嫌,因他位高至人大常委,「就算話係個人意見,都會令政府同選舉主任產生壓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譚危言聳聽,強調《基本法》規定的議員宣誓內容並無包括中國憲法,且憲法亦非直接在港引用,斥譚損害香港言論自由,指過往不少港人都曾出席六四燭光集會,此舉猶如政治清算,「如果話講過都唔得、要DQ,其實我都希望佢哋攞出法律依據,攞嘅要係香港法律同《基本法》嘅依據,唔該唔好攞憲法嚟大我哋!」
假若他日立法會參選條件設定此新關卡,在任立法會議員時一直爭取「結束一黨專政」的社民連梁國雄,注定爭取入閘階段被DQ。梁國雄昨日諷刺譚耀宗:「係咪因為佢(譚)啱啱當選人大常委,興奮過頭、食錯藥(亂噏)?」
梁批評譚的說法一塌糊塗,指中共最近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但香港並不實行社會主義,而過去中國憲法亦將馬克思、列寧、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的思想或主張寫入憲法內容,若譚說法成理,「如果第時有香港人,參選時懷疑毛澤東思想,咁又點處理?」
民主派反駁
社民連梁國雄:
「係咪因為佢(譚)啱啱當選人大常委,興奮過頭、食錯藥(亂噏)?如果第時有香港人參選時懷疑毛澤東思想(同樣寫入憲法),又點處理?」
民主黨黃碧雲:
「如果話你講過(結束一黨專政)都唔得、要DQ,我都希望佢哋攞出法律依據,攞嘅要係香港法律同《基本法》嘅依據,唔該唔好攞憲法嚟大我哋!」
支聯會何俊仁:
「回歸咁多年以嚟,呢樣嘢(叫結束一黨專政)都係冇問題,所以先畀人覺得香港係一個自由嘅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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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Law:大陸憲法成日改,遲啲加一句「爹親娘親不及共產黨親」,咁係咪唔孝順共產黨,唔叫共產黨做做老竇就要被DQ呢?!?!
Geoffrey Jang:「一黨專政」係大陸憲法條文,但香港《基本法》已明文指出,除《基本法》及其附件有指明的外,其他大陸憲法條文不適用於香港。呢條土共一升上神枱,就即刻語不驚人誓不休,叻唔切。
Joseph Liu:即係修憲殺人合法我哋都要跟?
資料來源:《蘋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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