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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回應法院判詞】
【蘋果日報】法官上周就前特首曾蔭權案(圖),斥曾聘請公關、及獲多名名人到庭支持,目的是「走後門」向陪審員展示良好品格。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不點名回應,憂慮評論會被認為是暗示部份公眾人士,因其公眾形象而不適合出席審訊,強調公眾有見證正當法律程序權。
斥無提證據支持說法
聲明表示,就近日一份法院判詞表關注,判詞提及某些知名人士出席陪審團審訊,可能是嘗試影響陪審團。雖同意須保護陪審員不受任何威脅及不當影響,但判詞無提及在審訊中或之後的聆訊,有任何一方提出證據支持有關公關為影響陪審團,而組織公眾人士出席審訊。部份在判詞中提及的公眾人士已公開聲明,旁聽是出於自願。
聲明指當被告被裁定或推論可能作出影響陪審團行為、及被認為是被安排出席去影響陪審團的人,在公平原則下應有機會回應及解釋。惟判詞無顯示相關人士就指控作出任何辯解。聲明續指,《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港人在面對刑事審訊有公開審訊權,亦有公眾見證正當法律程序權,除非具強而有力原因,否則不應被約束,憂慮法庭評論會被認為暗示部份公眾人士,因其公眾形象或聲譽而不適合出席審訊。
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表示,法官在頒令判詞後和裁決後,便不可在判詞以外再回應,故亦不能「收回」有關言論,「佢(法官)可以喺判詞有自己嘅意見,但寫完判詞之後,佢嘅工作已經完咗」。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上周為曾蔭權案訟費頒令判詞,斥曾聘請公關及獲名人旁聽,意圖影響陪審員的觀感,行為與叫朋友穿黑衣到庭威嚇證人或陪審團無異,亦相信公關是得到曾默許而邀名人到庭。
旁聽的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其後發聲明指,到庭是希望給予曾氏夫婦鼓勵,澄清非由公關安排。
■記者李詠希
【蘋果日報】法官上周就前特首曾蔭權案(圖),斥曾聘請公關、及獲多名名人到庭支持,目的是「走後門」向陪審員展示良好品格。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不點名回應,憂慮評論會被認為是暗示部份公眾人士,因其公眾形象而不適合出席審訊,強調公眾有見證正當法律程序權。
斥無提證據支持說法
聲明表示,就近日一份法院判詞表關注,判詞提及某些知名人士出席陪審團審訊,可能是嘗試影響陪審團。雖同意須保護陪審員不受任何威脅及不當影響,但判詞無提及在審訊中或之後的聆訊,有任何一方提出證據支持有關公關為影響陪審團,而組織公眾人士出席審訊。部份在判詞中提及的公眾人士已公開聲明,旁聽是出於自願。
聲明指當被告被裁定或推論可能作出影響陪審團行為、及被認為是被安排出席去影響陪審團的人,在公平原則下應有機會回應及解釋。惟判詞無顯示相關人士就指控作出任何辯解。聲明續指,《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港人在面對刑事審訊有公開審訊權,亦有公眾見證正當法律程序權,除非具強而有力原因,否則不應被約束,憂慮法庭評論會被認為暗示部份公眾人士,因其公眾形象或聲譽而不適合出席審訊。
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表示,法官在頒令判詞後和裁決後,便不可在判詞以外再回應,故亦不能「收回」有關言論,「佢(法官)可以喺判詞有自己嘅意見,但寫完判詞之後,佢嘅工作已經完咗」。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上周為曾蔭權案訟費頒令判詞,斥曾聘請公關及獲名人旁聽,意圖影響陪審員的觀感,行為與叫朋友穿黑衣到庭威嚇證人或陪審團無異,亦相信公關是得到曾默許而邀名人到庭。
旁聽的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其後發聲明指,到庭是希望給予曾氏夫婦鼓勵,澄清非由公關安排。
■記者李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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