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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總會高層入稟 謀DQ區諾軒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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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14日 06:35
2018年03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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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立法會補選】

【蘋果日報】因DQ觸發的立法會補選周一凌晨塵埃落定,4席補選議席中,民主派僅奪回港島和新東兩席,其中以13.7萬票勝出港島議席的民主派區諾軒,翌日即遭建制派密謀DQ。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昨入稟高院,指區兩年前曾焚燒《基本法》,又公開唱被視為港獨派國歌的《城邦會戰勝歸來》,明顯違法,申請禁制令禁止區下周三宣誓就職。區批評建制派輸打贏要,「選舉結果唔合佢哋心意,佢哋就意圖推翻結果」,強調從沒任何意圖燒毀《基本法》。法庭將於周五開庭進行指示聆訊。


記者:楊思雅 林俊謙

自稱商人的申請人黃大海(47歲),昨早在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及律師陪同下到高院入稟,答辯人分別是區諾軒和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黃要求法庭裁定鄧確認區諾軒候選人資格的決定,是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法庭聲明區議員資格無效,並申請禁制令禁止區宣誓就職、及禁止政府刊憲宣佈區當選。


湯家驊:難以令人信服

資深大狀湯家驊指任何針對選舉結果的訴訟,法庭一向會以選舉呈請的方式處理,而非司法覆核。他指焚燒《基本法》可以是出於憤怒,並不代表相關人士不接納《基本法》框架下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再者此亦非刑事罪行,他並謂「拎幾年前一啲人做嘅嘢,去講嗰個人今時今日嘅心態」,確實難以令人信服,難說服法庭受理案件。


區諾軒昨午到石塘咀謝票前就DQ一事回應,他批評建制派做法是不尊重港島區選民投票意願,「如果佢哋(王國興等人)奸計得逞,證明咗佢哋係浪費納稅人嘅錢」,反問王:「究竟佢哋咁做,係浪費咗幾多罐納稅人嘅午餐肉?」區斥建制派正意圖化身「DQ主任」,取消民選議員資格,「其實係輸打贏要,選舉結果唔合佢哋心意,佢哋就意圖推翻結果」。


區重申過去並無燒過一本《基本法》,而所謂的「燒《基本法》」,他指當年所燒的只是《基本法》附件三的複本,「複本只係一張彩印的A3紙,當中冇任何內文」,行動目的是表達反對人大釋法,批評人大在本地法院審議梁游案前先下手為強釋法,並無尊重《基本法》原意。


區強調無燒《基本法》

區指對手新民黨陳家珮在補選其間,已多次利用上述事件抹黑他,他再強調過去並無燒過《基本法》,「將來亦無意燒《基本法》」。


申請人在入稟狀中自稱非一名多管閒事或刻意製造投訴的人,但指作為選民,他關注議員言行、亦關注公眾及社會利益。他指區2016年11月2日在中聯辦外焚燒《基本法》,並在選舉論壇上表明「唔介意再做多一次」,直言其行為清楚顯示無意擁護《基本法》。


至於為何不以選舉呈請方式質疑選舉結果,他解釋選舉呈請需在議員資格獲刊憲確認後才可提出,但他的目的是禁止區宣誓就職,故只可提呈司法覆核。被問及如何籌備律師費,他回應入稟是盡市民責任,將一力承擔律師費,被追問是否破產亦在所不惜,身旁的王國興則代答不回應假設性問題。


記者問王何時發現區的「燒《基本法》」行為,為何拖至選舉有結果後才提覆核、會否令人質疑建制派輸打贏要。王否認輸打贏要,指選民早在投票前10日已向有關當局投訴,但不獲處理;並在投票前5天去信選管會主席馮驊投訴,亦不獲處理,最後在投票法前一日再作投訴。但該投訴人叫梁國偉,並非申請人本人。


案件編號:HCAL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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