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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日例檢無人到場 朗豪坊通天梯事故 奧的斯重罰32萬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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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10日 22:25
2018年03月10日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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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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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旺角朗豪坊通天梯去年發生溜後事故,18人受傷,有人頭皮被鏟起需縫21針,亦有女事主需看心理醫生。機電工程署調查後,發現承辦天梯保養工程的奧的斯多重失誤,包括其中4天預定例行檢查,技工竟完全「冇影」缺席,即使其他日子到場亦只是「做樣」,未有打開電梯地台板檢查內部機器。奧的斯被票控沒有確保保養妥善進行,昨承認4罪,罰款32萬元。
記者:伍嘉豪
被告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的發言人昨發出簡短聲明,指這次嚴重事故進一步加強公司對乘客安全和卓越服務的承諾,過去一年落實多項全面措施使電梯更安全,並會在案件完結後繼續保持警惕。
被揭電梯靜止下檢查
奧的斯昨承認4罪。控方指今次是首次引用《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47(1)(a)條提控,沒有以往罰款案例,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裁判官指事件嚴重,每罪判罰接近上限的8萬元。
意外發生於去年3月25日,由4樓通往8樓的長電梯除了主驅動鏈因金屬疲勞斷裂,緊急安全裝置亦未能觸動,故未有啟用附加制動器來煞停電梯。調查發現,緊急安全裝置其中一條彈簧鎖上,失去效用,移動部件亦積聚塵埃混合潤滑油而成的黏性油脂。驅動鏈長度已拉長3%,正常情況下拉長2%便須整條更換。
案情續指,驅動鏈有6處連接片在不同時間因金屬疲勞已經斷裂,亦有同一塊連接片同時出現兩道破裂裂紋,專家認為理應早於案發前3個月便發現有問題。
案情羅列奧的斯保養工作馬虎的日子,當中案發前約一個半月間,有4天原定例檢,但技工沒出現;其他日子技工到場但沒打開地台板,或只在電梯靜止情況下,倉促用11分鐘完成保養工作,專家認為不可能妥善檢查驅動鏈、制動器及緊急裝置。
辯方求情指奧的斯在美國成立,具165年歷史,落戶香港已有130年,僱用1,590人。公司承諾協助傷者索賠,確保他們獲合理賠償。意外中無人嚴重受傷或永久傷殘,傷勢輕微。
工程師否認控罪候訊
辯方稱,奧的斯在案發後替旗下全部扶手電梯做了一次全面檢查,並已改善監督制度,會派人突擊抽查機械部件狀況。若抽查時巧遇技工例檢,更會即場監工,事後巡查紀錄保留5年;所有自動梯的巡查由以往每年一次,加密至每季一次。
另外,涉案註冊工程師馬兆麟(66歲)否認兩項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控罪,押後至5月18日預審。
案件編號:KCS31375-7、31379、3138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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