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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擬增列蔡志明為被告長青網文章

2018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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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3月07日 22:35
2018年03月07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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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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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康宏環球去年底入稟控告「謎網股」核心人物、執董曹貴子等28名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康宏擬新增康健國際主要股東「玩具大王」蔡志明為被告人,將重新遞交入稟狀。
康宏去年底遞交的首份入稟狀,未有把蔡志明列入被告,不過已經多次提及蔡志明與佳兆業少東郭曉群、曹貴子關係千絲萬縷。蔡志明既是曹上市旗艦康健的股東,又是佳兆業主席郭英成的生意夥伴。
曹貴子母致函官:子不在港
康宏昨日在法庭上申請修訂入稟狀,獲得法院批准,並將於7月26日再進行案件管理會議。聆訊之後,康宏代表律師王鳴峰表示,擬新增蔡志明為被告人,不過未有透露更多詳情。對於控告蔡志明的內容及會否向其追討,康宏發言人表示不回應。
蔡志明早前公開與曹貴子割席,稱雙方的合作層面只限於康健,兩人共同透過Board Idea持有康健18.85%股權,而蔡志明女兒蔡加怡更出任康健主席及執行董事。同為「謎網50」的康健及康宏,早前先後被證監會停牌至今,並且被證監會聯同廉政公署上門調查。
康健昨晚公佈,曹貴子由執董調任為非執董,並且不再擔任行政副主席,即日生效,而且無權收取薪酬。曹貴子至今仍然行蹤不明,亦沒有派代表律師出庭。法官夏利士昨日指出,收到來自曹貴子媽媽的信函。據了解,信中內容提及曹貴子不在香港,未能收到傳票。
律師黃國桐指出,在民事過程中,原告必須把傳票送達予被告人,一般而言,只需把傳票送到被告最後申報的居住地址,但萬一傳票被「彈回頭」,原告可申請以其他方式派票,例如登報等,但須獲得法庭批准。
持有康宏29.91%股權的郭曉群,就去年底特別股東大會(EGM)被剝奪投票權,控告康宏主席陳志宏、董事等5被告一案,雙方律師在庭上達成共識,由於被告人康宏董事吳榮輝、葉怡福及葉宜君承諾會遵從法庭之後的所有裁決,因此郭曉群決定取消控告上述3人,只保留控告陳志宏及康宏環球,將於8月27日開庭審理,審訊為期5日。被視為康宏另一股東「富邦系」的陳志宏,去年在EGM以主席身份,根據公司章程第74條中止懷疑股票的投票權,包括郭曉群及其授權的股票。
至於康宏小股東朱曉燕的呈請,法庭指出由於其申訴及理據與康宏提出的呈請類似,因此擱置處理,等待康宏及郭曉群的呈請審理完畢,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記者陳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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