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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自願醫保雖保障市民在投保後才發現或確診的病症或慢性病,但在保單條款範例中,卻疑似留有灰色地帶。假如投保人在投保前已有清楚、明顯病徵,即使未被確診,保險公司有權認為投保人理應察覺自己有病,拒承保甚至中止保單。有保險業代表認為保險公司及前線經紀日後在推銷自願醫保時,應仔細與客戶交代公司實際準則。
投保前有明顯病徵或不獲賠
據政府提供範本,如投保人在投保時已披露有病,保險公司有權拒承保。如投保人不知自己患病,而投保後發病,僅投保後第4年衍生的醫療開支才獲理賠。但條款對於「投保前已有病症」有進一步釋義,如病症「已出現清楚明顯病徵或症狀」,則「一般審慎人士理應已可察覺」,即使投保後發病,保險公司有權不理賠。
家庭醫生鄭志文指,心房顫動、高血壓等慢性病,可以4、5年都只有輕微症狀,「之後一發就好嚴重」。亦間中有個案,病人斷續出現輕微病徵,「到檢查先發現有(慢性)病」。
保險專業人員總會會長張偉良指,投保人在投保前需填問卷或交健康證明、病歷等,保險公司在投保首兩年稽查相對嚴格,「到最後都有權唔賠(已有疾病)」。他認為自願醫保條款或留灰色地帶,不排除投保人因投保後發病,但不獲保險公司賠償而投訴個案增加。他認為,保險公司應為前線經紀提供相關培訓,免卻誤會。
■記者于健民
投保前有明顯病徵或不獲賠
據政府提供範本,如投保人在投保時已披露有病,保險公司有權拒承保。如投保人不知自己患病,而投保後發病,僅投保後第4年衍生的醫療開支才獲理賠。但條款對於「投保前已有病症」有進一步釋義,如病症「已出現清楚明顯病徵或症狀」,則「一般審慎人士理應已可察覺」,即使投保後發病,保險公司有權不理賠。
家庭醫生鄭志文指,心房顫動、高血壓等慢性病,可以4、5年都只有輕微症狀,「之後一發就好嚴重」。亦間中有個案,病人斷續出現輕微病徵,「到檢查先發現有(慢性)病」。
保險專業人員總會會長張偉良指,投保人在投保前需填問卷或交健康證明、病歷等,保險公司在投保首兩年稽查相對嚴格,「到最後都有權唔賠(已有疾病)」。他認為自願醫保條款或留灰色地帶,不排除投保人因投保後發病,但不獲保險公司賠償而投訴個案增加。他認為,保險公司應為前線經紀提供相關培訓,免卻誤會。
■記者于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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