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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4人被控暴動等罪。事件源於小販擺賣,食環職員昨供稱案發當晚有同事便衣巡邏,其間聽到有人大叫:「行喇!推出嚟!」之後便有數檔小販由本民前藍衣人「傍住」下從後巷走到砵蘭街擺檔;差不多同一時間,另有兩名身穿制服職員被本民前及人群推撞,以粗口圍罵,奪去帽子和手部受傷,更有小販欲以盛滿滾油的小販車撞向職員。食環職員認為情況混亂,終決定撤退並報警求助。
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楊思雅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共被控6項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其中控方指梁天琦與黃台仰於砵蘭街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負責策劃大年初一行動的高級衞生督察賴友裕透露,早於案發前大半個月,已曾兩度到旺角警署與警方開會,而警方承諾若食環於大年初一的行動遇到滋擾,將盡快提供協助,並給了賴一個求助電話號碼,「有咩就可以直接打去」。賴在盤問時承認因2015年行動時遇到滋擾,故尋求警方協助。
黃台仰事發前7天租車
2016年2月8日當晚,休班的賴友裕收到警方短訊,通知他本民前將會到旺角,他遂走到砵蘭街「睇吓啲同事」。約於9時40分,他看到多檔小販本身在後巷擺賣,並沒食環職員作出驅趕及票控,之後有本民前藍衣人走到後巷,之後便有數檔小販跟隨他們到砵蘭街擺檔。賴指砵蘭街當時已有近100人聚集,不斷有人用粗口鬧食環職員,相當混亂,亦有下屬向他報告受傷。賴擔心隊員安全,遂於9時53分宣佈撤銷行動離開現場。他於盤問時指自己未有報警,亦認為「隊員未必拎到嘢出嚟報警」。
盤問下賴友裕起初承認行動只是針對小販於主要幹道擺賣阻街,故容忍小販在後巷擺賣,承認有關政策沒向公眾公佈,但後來又改口「冇話容忍啲咩」,只是人手及資源不足。賴補充過往年廿四至大年初三,若街上聚集小販數量不太多,定必票控,務求收到阻嚇之效。賴又承認食環職員當晚非單純站崗,若遇小販阻街即會拘捕。
惟賴的下屬、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張文毅則承認當晚曾兩度報警,指約於9時42分,他看到有小販欲以裝滿滾油、售賣臭豆腐的小販車撞向其隊員,但最終無撞到。他後來獲告知有隊員受傷,亦被搶去帽子,遂於3分鐘內兩度報警。辯方問張知否食環職員何以被人群圍攻,有否聽到人群大叫:「搞錯!唔畀人搵食!」張僅稱「冇留意」。
另外,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黃台仰當晚站在車頂發言的客貨車,是黃與另一人於2016年2月1日,在尖沙嘴安達中心一家租車中心租用,惟當時黃因未滿25歲,需同行人士代為登記租車,同日再將客貨車駛走。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408/16
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楊思雅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共被控6項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其中控方指梁天琦與黃台仰於砵蘭街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負責策劃大年初一行動的高級衞生督察賴友裕透露,早於案發前大半個月,已曾兩度到旺角警署與警方開會,而警方承諾若食環於大年初一的行動遇到滋擾,將盡快提供協助,並給了賴一個求助電話號碼,「有咩就可以直接打去」。賴在盤問時承認因2015年行動時遇到滋擾,故尋求警方協助。
黃台仰事發前7天租車
2016年2月8日當晚,休班的賴友裕收到警方短訊,通知他本民前將會到旺角,他遂走到砵蘭街「睇吓啲同事」。約於9時40分,他看到多檔小販本身在後巷擺賣,並沒食環職員作出驅趕及票控,之後有本民前藍衣人走到後巷,之後便有數檔小販跟隨他們到砵蘭街擺檔。賴指砵蘭街當時已有近100人聚集,不斷有人用粗口鬧食環職員,相當混亂,亦有下屬向他報告受傷。賴擔心隊員安全,遂於9時53分宣佈撤銷行動離開現場。他於盤問時指自己未有報警,亦認為「隊員未必拎到嘢出嚟報警」。
盤問下賴友裕起初承認行動只是針對小販於主要幹道擺賣阻街,故容忍小販在後巷擺賣,承認有關政策沒向公眾公佈,但後來又改口「冇話容忍啲咩」,只是人手及資源不足。賴補充過往年廿四至大年初三,若街上聚集小販數量不太多,定必票控,務求收到阻嚇之效。賴又承認食環職員當晚非單純站崗,若遇小販阻街即會拘捕。
惟賴的下屬、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張文毅則承認當晚曾兩度報警,指約於9時42分,他看到有小販欲以裝滿滾油、售賣臭豆腐的小販車撞向其隊員,但最終無撞到。他後來獲告知有隊員受傷,亦被搶去帽子,遂於3分鐘內兩度報警。辯方問張知否食環職員何以被人群圍攻,有否聽到人群大叫:「搞錯!唔畀人搵食!」張僅稱「冇留意」。
另外,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黃台仰當晚站在車頂發言的客貨車,是黃與另一人於2016年2月1日,在尖沙嘴安達中心一家租車中心租用,惟當時黃因未滿25歲,需同行人士代為登記租車,同日再將客貨車駛走。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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