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警搗士多煙花倉 撿10公斤貨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2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22日 22:16
2018年02月22日 22:16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鑑於農曆新年期間,九龍區內發生多宗違法燃放煙花事件,警方東九龍反黑組接手跟進,經深入調查後,昨在元朗搗破一個煙花倉,起獲10公斤煙花爆竹,拘捕兩名男子。
疑從內地偷運來港
警方消息稱,反黑組探員昨首先在秀茂坪區一天橋底下起出少量煙花。探員繼續追查煙花來源,終鎖定元朗洪水橋洪福邨附近一間士多出售有關煙花,至下午5時許採取行動,帶同專門搜索爆炸品的搜索犬掩至該士多,在貨倉的天花板及紙箱內搜出大批煙花爆竹,共重10公斤,總值逾4,000元。行動中,探員於士多內拘捕21歲姓姚及31歲姓郭男子,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
警方表示,相信該士多由內地購入煙花爆竹,偷運來港出售圖利,估計已售出大部份的煙花。而在警方行動期間,附近的李屋村有人燃放煙花,警員稍後前後調查,暫無人被捕。
踩入狗年由大年初一開始,本港多區都發生有人違規私自燃放煙花事件,包括觀塘樂華邨、荃灣大坡坊及屯門大興邨等,有網民笑指是「民間煙花滙演」,亦有市民指煙花爆開時非常靠近住宅,甚至有煙花紙屑打入屋內,批評私自放煙花太危險。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危險品(一般)規例第59條亦訂明,未領有許可証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煙花爆竹屬違法。
■記者溫瑞麟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