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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難持平看待旺角騷亂案本民前支持者 警察家人 免做陪審員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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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21日 06:35
2018年02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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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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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6年大年初二發生的旺角騷亂,事隔兩個農曆新年,昨終在高等法院開審。法官於抽選陪審團前事先聲明,陪審員須摒棄對騷亂的既有看法,跟從法官指引審案,候選陪審員中有男子自揭是本土民主前線的「堅定支持者」;另有女子自稱家人是警察,坦言「好難好公平睇呢件事」,申請豁免擔任陪審員。法庭最後成功抽出4男5女陪審員,並將於今早正式宣誓就職。


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5名被告依序為本民前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20至29歲),共涉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地點涉及旺角砵蘭街、山東街、亞皆老街及花園街。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及兩項暴動罪,當中煽惑暴動罪,控方指他於前年2月8至9日,在旺角砵蘭街連同黃台仰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控方證人名單共有204人,當中包括於騷亂中向天開槍的交通警員黃慶威。


官提醒須跟指引判案

一般候選陪審員名單約有40人,但昨日司法機構安排的名單多達105人,逼爆整個法庭。法官彭寶琴向候選陪審員表示,本案審訊將長達60日,預計5月中完成,案件發生於2016年農曆新年,事後在互聯網引起廣泛討論,亦有多間傳媒爭相報道。彭官明言候選陪審員或於報道中見過,或從親戚朋友口中聽過本案被告,或一早對本案有自己意見,惟彭官提醒候選陪審員一旦被抽中履行責任後,必須摒棄已有看法,亦不能私下翻查資料,只可跟從法官指引判案。


彭官再三提醒新聞報道不一定準確及全面,部份報道甚至加入個人評價,亦未經控辯雙方律師挑戰真偽,若候選陪審員以報道作為判案基礎,定必引致審訊不公。彭官另稱擔任陪審員為法定責任,僱主不得禁止員工擔任陪審員,否則會被檢控,並明言若陪審員有需要,法庭書記可代向僱主發信解釋。


整個遴選過程歷時約兩小時,雖然彭官已再三叮囑除非必要,否則不要申請豁免,惟不少人仍然申請豁免,理由更是五花八門。當中包括有男士自稱早於2016年前已是本民前的堅定支持者,自己及妻子均有捐款支持本民前;亦有女士表示家人為警察。


彭官向兩人表示,早於遴選前已提醒一眾候選陪審員須放低既有意見,惟兩人均表示難持平看待本案,該女士更明言「有困難,衝突都幾犀利,難啲囉我覺得」。彭官經考慮後未有正式豁免該男士的陪審員職務,僅稱先觀察遴選結果後再作判斷,而該女士則獲辯方運用挑戰權,成功獲得豁免。


女記者男教授獲豁免

有女記者被抽中成為陪審員後無申請豁免,反是彭官主動表示依照《陪審員條例》,出版界工作人士可獲豁免,最終豁免其職務。有男教授表示其任教科目為大學必修科,恐怕審訊完結時學期已結束,或耽誤學生進度,彭官認為情況特殊,准許豁免。另有女士稱獲警方通知須為一宗詐騙案擔任證人,暫未知日子,彭官認為或可休庭一天讓女士出任證人,最終辯方運用挑戰權豁免她的職務。


另有不少人均以工作及外遊為由申請豁免,多數遭彭官拒絕,如有女士於日資公司擔任人力資源工作,稱須親自到內地為同事進行年度評核,表明公司只有她一人能擔任此工作。彭官明言不接納,最終她獲辯方運用挑戰權豁免職務。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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