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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實錄】亡命犯人稱被冤枉 搶車撞欄越獄為見囡一面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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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19日 06:35
2018年0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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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去年5月9日,一隊荷槍實彈的武警、大批警員湧到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一村莊,圍捕逃獄8日的張林蒼。一名武警見張試圖拔足逃跑,即開槍將他擊傷,大批武警隨即上前把手無寸鐵的張團團圍住,有人大呼:「把他褲子穿上,他沒有衣服!」


驚動大隊人馬圍捕的張林蒼,是名被判終身監禁的逃犯。現年28歲的張,高中畢業後入伍當兵,服役期間表現平平,只練得散打功夫,拿過部隊的小奬。退伍後他跟着父親做運輸,但嫌賺錢少,於是投資開了一間卡拉OK,惜最終因經營不善,於2015年倒閉,他也因此欠下11萬元(人民幣.下同)債務。


身在雲南、距離金三角不遠,年輕又缺錢的張林蒼便搭上毒販,想靠運毒賺錢。可是他很快便被警方發現,一行動就遭拘捕,2016年被判終身監禁。去年1月,他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服刑。然而誰也沒料到,就是這個才犯罪1年就被抓獲判刑的普通罪犯,竟在入獄僅4個月後,就犯下近年來最重大,最惡劣,社會影響最廣的越獄案件之一。


服刑期間,張每日都要勞動,去年5月2日他發現有貨車到監獄,即離開工作崗位,趁司機落車等待裝貨的機會,偷偷登上貨車,然後駕車衝破監獄的鐵絲網、大門,直至到距監獄2公里外才棄車逃走。當地警方發出通緝令,同時派出大批人員搜捕,更懸紅10萬元緝拿。


5月9日,張林蒼被圍捕落網,本應在同年11月上庭受審,但在11月16日開庭5分鐘後,已成亡命之徒的張突然揚言:他殺了一個警察!讓所有人都十分震驚,法院當場被迫休庭,並退回相關機關補充偵查。


今年1月,張林蒼再被押上法庭,他因越獄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與前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惟內地法律學者認為,張原來雖判無期徒刑,但只要他在監獄中表現優秀,是有可能獲減刑,提早出獄。現在他逃獄,減刑的機會變得極微,他很可能要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但他自稱的「殺人」情節,並沒有得到法庭的認定。有指他是為拖延時間而耍詭計,也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張可能是心態崩潰,極度絕望,只求一死,才會這麼說。


至於為甚麼要逃獄,張林蒼說,逃離監獄是希望向陷他不義的人尋仇,同時想見女兒一面。原本打算見過女兒後會自首,沒想到最後還是被捕。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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