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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開放式廚房無消防年檢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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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13日 06:35
2018年02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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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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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地產商近年力推「納米樓」,開放式廚房設計越趨普遍,但業主若未有為單位消防裝置進行年檢,有可能要負上刑責。消防處指,截至今年1月,仍有兩成已入則含開放式廚房單位未進行年檢或提交檢查證書,單位業主若未按法例作年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


根據「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設開放式廚房設計的住宅單位須安裝煙霧偵測器和消防花灑,並要接駁至大廈火警指示儀表板和消防通訊中心。業主亦要每12個月,聘請註冊消防承辦商檢查有關裝置最少一次。


去年發逾千警告 可罰5萬

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梁威霆指,一般廚房設計有牆壁和門作為隔火結構,開放式廚房則需配備消防裝置以策安全。而「安全守則」生效後,已入則含開放式廚房的單位自2012年起陸續落成。


截至2017年,全港有約1.4萬個含開放式廚房並已入則的新建住宅單位,有80%單位已向消防處提供檢查證書,但仍有約兩成單位未有進行年檢或未向消防處提交檢查證明。消防處於2017年發出超過1,000張警告信,絕大部份在收到警告後已完成年檢。


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羅嘉欣補充,每戶需承擔檢查費用約數百至數千元不等;由於消防花灑接駁大廈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處鼓勵由管業處組織,協助安排大廈和屋苑的單位業主進行檢查。


若開放式廚房設計單位的消防裝置未有按法例進行年檢,業主需負上刑責,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消防處稱至今雖然暫時未有檢控個案,但不排除未來會作檢控。


■記者羅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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